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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神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神木市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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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16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为谱写神木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神木市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3216

张朱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神木市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十四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五届榆林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市第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以来,在榆林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六次全会、五届榆林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第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着力维护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一是理论武装不断强化。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完善了市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先后开展集体学习24次,研讨交流12次,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委机关采取干部例会集体学、专题培训辅导学、灵活多样自主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一步增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政治监督不断深化。积极谋划部署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以“扁平化”管理、“网格化”监督、“组团式”作战,实现了监督执纪分片包抓、监督力量下沉基层、反馈问题迅速整改,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处分履职不力干部39人,发现并推动整改各类问题1850余个。聚焦党中央关注、人民群众关心、推进有难度的工作,制定了2022年政治监督工作安排,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重点问题,成立联合调查组全面核查、精准处置,2022年共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件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对2022年我市投资建设的20个重点项目、3个综治项目主动监督、跟进监督,保障了项目的廉洁高效运行。三是纪律规矩不断严明。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2022年共实施党内问责5起,党纪处分5人,实施监察问责12起,政务处分22人,以精准问责推动责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纠政治偏差,2022年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督治理效能明显增强一是日常监督做细做实。更新完善了科级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审查关口,2022年累计对拟提拔和职级晋升人员回复党风廉政意见925人次,否决14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956人。推行镇街纪(工)委日常监督清单月报告制度,明确了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方式。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协助市委制定了《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022—2026年)工作规划》《关于加强对市委“一把手”和常委班子成员监督的任务清单》,理清了工作职责,细化了监督重点。二是派驻监督彰显实效。认真贯彻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规范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有序推进8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整治、廉政谈话等多种方式,规范驻在部门单位权力运行,2022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151个,立案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三是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协助市委制定了《中共神木市委2022—2026年巡察工作规划》,对二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对象范围、监督重点、组织方式和实现路径等作出了部署安排。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开展了2轮常规巡察,共巡察部门10个、镇街10个,发现问题389个,移交问题线索24条。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对一届市委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反馈整改情况开展抽查检查,推动巡察工作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坚持,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上深化。扎实推进巡视巡察工作网络平台和单机系统应用,巡察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三)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全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一是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密切关注“四风”新表现新变种,建立“1+N”监督工作机制,由市纪委监委牵头,联合行业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接待中“吃公函”、超标接待拆分报销、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监督检查,2022年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案件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通报3批13人。坚决纠治文件、会议明减暗增,“红头变白头、线下变线上”、督导检查多头重复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2022年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通报3批24人。二是清廉文化建设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廉洁文化教育引导、激励浸润的作用,举办了“好家风·好家训”书法作品展,开展了“清风神木·德润麟州”正家风促党风专题讲座,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观看了大型反腐倡廉现代剧《芝兰花开》,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印发了《神木市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十进活动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打造34个廉洁文化示范点,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清风满神木·廉雨润麟州”主题文化展等系列活动,大力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社会风尚。深度挖掘传统文化、历史文化中的廉洁元素,自主编排的杨家将清廉主题微视频,荣获陕西省廉洁文化微视频二等奖。三是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加强。紧盯重要节点,对市能源局、国资集团等重点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开展了节前廉政提醒谈话,累计向党员干部发送各类节前廉政提醒短信1.6万余条,打好廉洁“预防针”。组织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双述”规范用权活动、“双亮”提质增效行动,巩固深化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成果。积极协助市委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四)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一是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围绕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大额资金使用、重要政策落实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11次,2022年查处乡村振兴领域案件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治理,配合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万镇镇新才湾村坬畔小组原组长贺耀利挪用集体资金等基层腐败问题,2022年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9人。持续开展重复举报、业务范围外问题反映专项治理,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抓化解信访积案26件,信访举报数同比下降49.5%。二是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完善了市纪委监委牵头抓总、责任部门主抓推动、派驻机构监督落实的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机制,通过“一专项一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分工举措,每周汇报进展,每月调度推进,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22年共查处教育、医疗、粮食购销等专项领域案件3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推动部门整改问题198个,新建和完善制度26项。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紧盯政策落地、项目推进、企业满意度等环节,对全市涉及工程项目审批事项的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谈心谈话444人次,电话回访、实地走访企业443家。深入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点开展“体验式”监督,与企业家、办事群众召开营商环境闭门座谈会10次,并对市行政审批局、财政局等10个单位304名工作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形成问题反馈报告,要求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整改落实,2022年共查处营商环境领域案件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助力营造“办事流程最优、服务速度最快、办事成本最低”的政务环境。

(五)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是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聚焦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开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共立案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深化“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76件,处置问题线索647件,立案35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3人,其中,科级以上49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累计挽回经济损失380万元,高质量完成了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中国农业银行府谷县原行长刘付有涉嫌受贿问题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二是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综合效能。创新推出青年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廉政考试”模式,对354名新提拔干部开展了廉洁教育,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认真落实安全首课和领导首谈制度,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纪法教育等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容错纠错4人,开展回访教育39人,让受处分人员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1份,形成了“提出建议、限期整改、常态监督、跟踪回访、结果运用”的工作闭环。配合市委制定了《关于推进清廉神木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6个方面28项重点任务,扎实推动清廉神木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三是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通过实地检查、抽查案卷、查阅台账等方式对各镇街纪(工)委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了4轮专项督导检查,以查促改、以改促变、以变促优,推动案件审查工作规范化。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责任制,2022年全市共开展“走读式”谈话689人次,未发生一起审查调查安全事件。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工作规范运行视频会议精神,成立了规范化运行专班,细化梳理了10大类39项整改任务,形成了领导班子牵头抓总、工作专班全力推动、室(部)组各司其职、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参与整改的浓厚氛围。

(六)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高素质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一是机关政治建设不断夯实。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通过组织开展“植树扬清风·共建廉洁林”义务植树活动,举办“强体魄·葆廉洁·促活力”廉政运动会,开展党员政治生日、党员“双报到”等形式多样的党建主题活动,不断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深入。举办了“奋进新征程·砺剑铸铁军”党纪法规知识竞赛,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举办了《信访工作条例》宣讲会、审查调查安全及业务知识培训会,组织2批17名镇街纪(工)委书记、4批27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榆林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扎实推进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三是队伍监督管理不断严格。制定了2022年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考核办法,建立了可量化、易操作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依法有序开展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经组织推荐、实地考察,在全市各行各业中择优聘请了15名特约监察员和17名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其参谋咨询、舆论引导、监督促进作用,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讲廉政教育主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举行提醒谈话会等多种形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教育。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组织处理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坚决防止“灯下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我市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并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必须保持清醒和坚定,永远吹冲锋号,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我们还要清醒认识到,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监督还不够精准,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查处的有影响力的案件不多,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扎实。三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斗争精神不足、专业素养不强、纪律作风不严,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五届榆林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市第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清廉神木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神木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过去十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了深刻总结,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五届榆林市纪委三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持续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落实落地,转化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奋进力量,转化为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的具体行动,转化为坚定维护党的先进纯洁、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实际成效。我们要坚持不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准确掌握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我们要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使党章规定全面地、具体地、生动地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我们要坚持不懈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们要坚持不懈继承发扬党的斗争精神,赓续斗争血脉,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一)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把好政治监督方向。把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监督、问责追责全过程,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同党离心离德的“两面人”、结党营私的“小团伙”、阳奉阴违的“伪忠诚”,坚决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坚决防止和解决“七个有之”问题,确保党的团结统一。

紧盯政治监督重点。聚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抓住教育科技人才支撑、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等重大任务强化监督,推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聚焦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等重点工作做实监督,督促各部门单位细化举措、压实责任、逐项落实。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部署新要求,强化对贯彻执行党章、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监督检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聚焦党中央、省委、榆林市委和市委因时因势作出的部署安排,强化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置、通报违反纪律和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

提升政治监督实效。突出具体化,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发现问题、查处问责、“回头看”等工作闭环机制,完善对市委常委会决议事项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制度,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突出精准化,紧扣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作风能力提升年等重要活动,紧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综治项目应急排险治理、土地利用违规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以监督撬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工作按节点、按步骤有序推进。突出常态化,紧扣党中央关注、人民群众关心、推进有难度的重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以有力有效的监督促进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牢牢把握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使命任务,不断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做好向市级领导呈送阅览件工作,协助市级四套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定期梳理提请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事项清单,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部署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

扎实推动完善监督体系。做实日常监督,规范专项监督,完善基层监督,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围绕监督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整改联动等环节,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实现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统筹市镇监督力量,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把智慧监督有效融入基层治理之中,依托“互联网+监督”模式,建立智慧监督大数据平台,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审计机关协调配合,用好审计监督成果。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协助开展下级“一把手”向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述责述廉工作,落实上级纪委书记同下级党委书记谈话制度,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深化精准问责规范问责。综合运用班子考核、调研督导、开展巡察、以案促改、指导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对落实不力的从严追责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精准规范,准确把握问责情形,综合考虑事实情节、危害程度、认错态度、一贯表现等因素,精准把握容错免责标准,提升问责质量,防止问责简单泛化。常态化开展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精准问责与深化治理、促进发展相结合。

(三)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工作定位,持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情况作为重中之重,推动严的要求贯穿政治巡察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对标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规划,进一步完善二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推动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有序推进二届市委巡察工作。坚持务实简约管用,探索建立巡察监督质量评估机制,提高精准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

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应用。完善巡察反馈工作机制,坚持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并向分管领导通报巡察情况。压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体推动解决新发现问题和以往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和汇总分析,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等问题严肃问责。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探索建立巡察建议工作机制,精准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综合应用好巡察成果,促进规范决策、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完善巡察联动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推动巡察工作贯通协作、同向发力。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制定巡察工作规范运行指引、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工作指导意见,配合上级探索建立对巡察机构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对村(社区)巡察。加强巡察办与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派驻机构的协调协作,做好情况通报、巡察期间沟通、问题线索移交、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工作。规范巡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牢牢把握新征程上推进作风建设规律特点,久久为功纠治“四风”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优先处置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相关的问题线索,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紧盯反复性顽固性问题,深化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吃公款吃老板”、虚开发票等问题,坚决纠治个别党员干部开豪车、穿名牌等问题,持续纠治党员干部铺张浪费、相互攀比、讲究排场等陋习。紧盯改头换面、隐蔽隐性问题,严查“不吃本级吃下级”、变着法子“吃空函”、快递物流“隔空送礼”等问题,严肃处理“四风”背后的利益交换、请托办事问题。坚持反“四风”、反腐败、反特权统筹推进,加强与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预警纠治,健全风腐一体同查、快速处理、通报曝光等机制,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着力纠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搞包装式落实、机械式执行,以及任务层层加码、压力层层“甩锅”等问题。重点查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躺平不干等玩忽职守不作为,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随意决策、盲目决策、违规决策等任性用权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问题,纠治“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数据造假、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把握作风建设区域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对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及时把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以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既严厉惩治不正之风,又开展时代新风宣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会新风正气。

深入开展重点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以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为重点,加强对重要政策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财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聚焦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蝇贪”。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粮食购销、涉水领域等专项整治,加大对“村霸”“街霸”“矿霸”等的整治,严查黑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开展医疗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整治医疗采购“吃回扣”等问题,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开展住房领域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随意决策、违规审批、监管不力等失职失责行为,督促强化行业监管。把握关键环节,优化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机制,推动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落实落细。

有力推动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把营商环境闭门座谈会、测评打分、回访抽查、暗访督查等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坚持下去,聚焦营商环境突破年各项重点任务,着力解决重要岗位“主办干事”纪律涣散、服务态度差、履职不尽责等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打通营商环境“中梗阻”,助力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更满意的政策环境、支撑更有力的要素环境、预期更稳定的法治环境、亲清更统一的政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夯实“硬基础”。

(五)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基本要求,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扎实开展纪律教育。以“学党章、悟思想、强党性、善作为”为主题,用好集体学习、党纪法规测试、案件警示教育、组织生活会等活动载体,开展好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压实各级党组织纪律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重视年轻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切实做到常提醒、常督促。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坚持被查处干部写好忏悔书、纪委监委编印忏悔录、党委组织同级干部阅看忏悔录,探索实行领导干部任前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制度。督促派驻机构加强对驻在单位、系统的廉洁风险分析,做好行业领域典型案件警示教育。

强化监督执纪力度。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全面严起来。规范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严肃查处为提拔重用而投机钻营的领导干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精准运用政策策略,既全面从严又注重“三个区分开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持续做好澄清正名工作,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努力营造“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加快清廉神木建设。健全完善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清廉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对市廉政教育中心进行改造提升,在滨河新区新建廉洁文化主题广场,着力打造既有神木特色又在榆林市具有影响力的廉政教育基地。统筹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清廉村居建设,深入打造清廉单元示范标杆,推动清廉单元实践经验形成规范模板,将“点”上的有效实践拓展放大成“面”上的规模效应,逐步向各领域各行业拓展,形成重点推进、全面共进的清廉神木建设态势。深入发掘神木历史文化、红色革命文化、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从中汲取从严治党力量,着力创造出更多的廉洁文化精品力作、阳光廉政文化品牌,使干部群众触景生廉、寓廉于乐,增强廉政教育的号召力和感染力。

(六)牢牢把握反腐败斗争新的阶段性特征,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结合全市实际,精准研判反腐败斗争主攻方向,完善动态清除、常态惩治机制,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聚焦重点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整治矿产资源、工程建设、土地利用、国资国企、金融、政法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腐败。聚焦重点对象,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抓住权力变现、权钱交易本质,坚决查处影子股东、期权腐败、代持资产、关联交易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紧盯本级管理干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案件。

提升案件查办工作质量。完善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制度,精准处置巡视巡察、环保督察、审计、统计等有关部门移交的重点问题线索。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守住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等重要关口。坚持委领导主持线索研判会、开展首场谈话、靠前驻点指挥,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指导,实行“一案一书三报告”制度,完善常态化、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坚持安全文明办案,审慎合理规范使用审查调查措施,保障审查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合法权益,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

完善防治腐败的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推动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相融合,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层次水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危害一方政治生态的行贿人,完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强化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从典型案件中剖析监管漏洞、制度短板、廉政风险、思想“病灶”,提升纪检监察建议质量。督促发案单位深刻剖析、汲取教训,抓好专题学习、警示教育,开好民主生活会,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健全行业部门内部监管体系,强化对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

(七)牢牢把握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改革要求,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纪检监察机构领导指导。健全统筹推进“三项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要求,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构落实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工作指引,抓好试点推进,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和权力运行,切实加强纪委监委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一级抓一级,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提级办理、直查直办,落实查审分离、镇案市审等要求,推动基层业务工作质量提升。

深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深入落实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健全派驻机构领导管理体制,稳步推进向市属国有企业、工业园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推进派驻监督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规范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强化履职情况的督导、约谈、考核。推动派驻机构全面运用监察权,加强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不断提升依照职权开展案件查办的工作质效。积极配合推进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优化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协作配合,厘清职责权限,规范运行程序,完善办案程序衔接机制,构建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巡察工作等统筹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体系。发挥系统优势,进一步健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构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衔接顺畅的体制机制,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发挥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作用,促进办案质效有效提升。

(八)牢牢把握打铁必须自身硬永恒课题,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筑牢思想根基。扎实开展党中央部署的主题教育,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在大局下行动,不断增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发挥市纪委常委会表率作用,完善集体学习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带头做遵规守纪的模范。压实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政治责任,依托“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载体抓实基层党支部建设,增强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结合主题教育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突出纯洁思想、纯洁组织,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

增强履职能力。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强化成果应用。抓好实战实训,增强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处置问题线索、运用纪法规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谋划、考核评价,加大轮岗交流、挂职任职力度,着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氛围。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合作对接和信息共享,推动市镇网络通、监督办案办公业务通、信息平台数据通,构建全流程、全要素安全高效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着力加快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稳妥有序推进监察官等级评定,提高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水平。

从严管理队伍。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贯穿于自身建设全过程,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完善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内控制度,严格按照组织授权、组织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十严禁”,严格约束“八小时”内外言行,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落实监委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制度,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及时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坚决防止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和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多措并举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做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履职尽责。

同志们,铁肩担重任,丹心谱华章。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榆林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勇担使命任务、忠诚履职尽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为谱写神木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