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中共神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市纪委监委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2-26

强化政治监督 持续正风肃纪

为神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神木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5日 讨论稿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神木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四届榆林市纪委六次全会、一届市委六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杨成林同志在第一次大会上的讲话,就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在榆林市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四次全会,榆林市纪委五次全会和一届市委五次全会部署,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稳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成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更加坚定

不断提升理论武装。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终身课题,全年累计开展市纪委监委机关集体学习29次,持续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素养与政治能力稳步提升。

监督保障疫情防控。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部署要求,主动谋划部署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先后成立了4个执纪督查组,1个干部监督管理组,督促各级党组织抓紧抓实抓细抗疫情、稳经济、谋发展各项工作,全年共查处涉及疫情防控问题1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19人。

切实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市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全年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共计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4.3亿元。对全市能源化工产品线上交易进行重点督办,全市108家正常生产的企业实现线上交易,累计交易煤炭2500余万吨,成交额超100亿元。

(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把廉政审查关口,全年回复党风廉洁意见409人次,组织拟提拔的390人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确保了选人用人风清气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共处理党员干部974人,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人数占比达92%,推动“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累计向镇街、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7份,不断强化跟踪督办,倒逼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扎实开展了“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通过“四抓四促”,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市巡察工作提质增效。配合省委第七巡视组圆满完成了对我市开展的常规巡视,围绕“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2020年共开展常规巡察2轮,扶贫领域巡察1轮,民生慈善领域巡察1轮,累计查结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31件,其中立案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12人。

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广泛应用“两个责任”全程纪实信息化电子管理平台、“互联网+农村‘三资’管理+村务公开+审计监督”管理平台,实现“互联网+”动态履职全程纪实。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力等方面的失职失责行为,精准执纪问责。全年共实施党内问责10起,处分11人,实施监察问责5起,处分8人。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市干部队伍作风不断改进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落实,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组织处理48人,通报6批次26人。

从严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在全市各镇街、部门、群众密集处设立“四风”举报直通车,运用大数据分析,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线索,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紧盯年节假期,对18名重要岗位负责人进行了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不断深化巩固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全年累计收缴礼金3批次;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年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1人。

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充分利用纪检监察网、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全年累计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纪检监察信息及理论文章333篇。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在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开展了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编排录制了《老支书的生日》微视频,会同司法局等单位举办了“平安神木·法治先行”普法演讲比赛。积极发挥榆林监狱警示教育基地作用,用好身边的“活教材”,在市廉政教育中心建成1处高标准警示教育基地,在杨业公园新建1处家风馆,不断延伸了警示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四)全力抓好专项工作,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稳步提升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围绕扫黑除恶三年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中央、省市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始终保持惩腐打伞高压态势,对移交的李兴黑社会问题线索全面摸排、重点核查,对张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共立案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组织处理4人。

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河湖“清四乱”、农村乱占耕地专项整治等工作,共查处问题4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紧盯优化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行为,共查处问题3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狠抓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共资源违规交易、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整治,下大气力解决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年共查处问题14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1人,组织处理16人,通报9批次96人。

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神木实际,印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组建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落实了办公场所与人员经费保障,加强事前监督,招标采购备案1143次,工程建设备案618次。聚焦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开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共立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

(五)保持反腐政治定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00件,处置问题线索592件,立案416件,结案39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2人,其中科级以上38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累计挽回经济损失4200余万元。高质量完成了省纪委“6·30专项行动”交办的神木籍王某等人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参加高考、榆林市纪委交办的府谷县水务公司原董事长闫某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核查任务,赢得了上级纪委的一致认可。

扎实开展以案促改。积极协助市委制定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实施方案》,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组织9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赴榆林参观了“殷鉴不远、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展,督促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本质和危害。扎实开展了“四个查一查”“四个专项工作”,对榆林市纪委交办的赵正永案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处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强化审查调查安全以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全员安全业务培训、全员安全业务知识测试、审查调查安全督导检查等方式,不断强化办案人员程序意识、安全意识、法治意识,2020年实现“双安全”“双零”目标任务。

(六)聚焦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积极协助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促进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向榆林市纪委请示报告24次,向市委请示报告20次,切实强化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指导、督导,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政务处分68人,采取留置措施6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互相配合,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强化审理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规范自办案件提前介入、证据收集固定、措施使用管理,提高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质量效率。

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做好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会同市委组织部考察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5名。统一规范派驻机构、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名称,健全完善了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实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通过调整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进一步优化整合监督执纪力量。

(七)扎实抓好三化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高素质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扎实推进基础设施标准化。严格执行检举举报平台操作规程和工作要求,购入专用设备6台,专人负责信访举报件的扫描录入工作,将信访接待室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办信与接访分离,有效提升了信访工作的质量。新建标准内网机房1处,接入安可替代工程电子政务内网,完成县级纪检监察视频会商系统建设,初步实现网络传输安全可靠。按照“三标准一统一”模式,委机关新建标准谈话室3间、一般谈话室5间,全市升级改造镇街谈话室43间,并全部配备了专用电脑、同步录音录像等办公设备,实现了办案设施标准化。

有序推动工作程序规范化。按照抓重点、促全面,抓规范、建体系,重实际、求实效的要求,制定出台《神木市镇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规程(试行)》《神木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呈批文书模板》等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审查调查及“走读式”谈话工作流程、统一规范了各类呈批文书,实现审查调查全流程严格管控。通过制定印发《神木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案件质量考评细则》,定期开展镇街纪(工)委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反馈问题,立行立改,执纪执法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全面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召开机关党委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委和三个党支部第一届委员会,与滨河新区新光社区开展“双报到”集体活动3次,领取并实现微心愿130个。注重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系统教育,通过每周一集体学习、举办理论培训班、参加上级纪委调训、发放业务书籍等多种方式,累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80余人次,发放书籍870册,着力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带班接访、“上挂下派”、办案协作区等制度,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切实加强自我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坚决防止“灯下黑”。全年共核查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3件,谈话提醒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

2020年在榆林市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反腐败斗争坚定稳妥、扎实有力。但必须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高压态势和顶风作案并存,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风险挑战和腐败问题关联,传统领域腐败和新兴领域腐败叠加,“管党治党不严、干部管理不严、社会治理不严”问题仍然存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依然保持高位运行,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决不能有任何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反腐败斗争只能进不能退,只能严不能松,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惩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减弱,必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以高质量查办案件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还要清醒认识到,我市纪检监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治监督属性把握不准,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还不够有力;日常监督不够严格,手段措施不够有效,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还未形成;问题线索处置不够规范精准高效,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开发等领域惩治腐败力度仍需加大;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推进不够有力,机构改革进展迟缓、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还需提升,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全面回顾总结过去一年工作,提出“五个必须”: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把握大局、判明大势、抓住大事,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在新征程中团结一致前进。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落实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求,促进履职尽责规范化法治化,促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反腐败体制机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立足职能职责为党分忧、为民奉献,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和地方知重负重、担当作为,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坚定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有力有效应对腐败和不正之风这个党面临的最大风险、最大威胁、最大挑战。必须提高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点规律,强化“三不”一体推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这“五个必须”是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根本遵循,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充分应用到实践中,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加快建设黄河“几”字弯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的重要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四届榆林市纪委六次全会和一届市委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神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贯通起来,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健全完善督查问责机制,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全党在新征程中步调一致前进。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五项要求”,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重点工作,分层级分领域开展监督,完善贯彻落实的闭环机制。聚焦贯彻落实一届市委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实施“136”发展战略,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落实抓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服务保障神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大力推进清廉建设,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坚持从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紧盯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紧盯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深化整治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等国有企业腐败,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严查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督促加强金融监管工作。坚决惩治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完善行贿企业数据库、行贿人员“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市场主体活力。坚持全程管控、防范在先,常态化开展办案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用好“同志式”谈话,真正起到教育人、挽救人、转化人的作用。深化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工作,持续抓好“四个查一查”“四个专项工作”问题排查整改,彻底肃清其流毒和恶劣影响。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利用项目决策、干部人事、审批监管等职权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问题。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探索用延安精神净化政治生态有效途径,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时刻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创新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方式,发挥神木优秀历史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优势,用好榆林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神木市廉政教育中心、神府革命纪念馆等廉政教育资源,引导党员干部严于律己、修身正德。

)持续发力狠刹“四风”,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严查收受电子红包、私车公养、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突击花钱等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惩处。深入整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以及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不良风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对以“争先”为名不顾实际乱加码,打着从严旗号违规出台“奇葩”规定,曲解亲清政商关系、慵懒怠政影响经济发展等“低级红”“高级黑”表现,抓住典型,精准施治。突出靠前监督,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以民生工程为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问题,深挖细查违规违法决策背后的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督促干部依法履职、为民负责。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纠治吃喝风隐形变异、反弹抬头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强化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监督执纪,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深入治理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充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精准研判问题线索,把握谈话函询节奏,建立健全无实质内容、重复检举控告的问题线索集体审议和直接了结机制。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做好澄清正名工作,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让受处分人员感受到组织的关怀。

)坚守人民至上理念,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要把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基本工作导向,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强化对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产业可持续发展、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民政救助、住房保障、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民间借贷、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执法司法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协助市委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和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整治人防系统腐败、统计领域数据造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大问题直查直办,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健全完善纪委监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主抓推动、派驻机构监督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建立“阳光公开”监管平台,从源头预防“微腐败”问题发生。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主体作用,整合监督力量,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监督促进基层治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准确把握巡察定位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全面落实关于推进神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强化巡察监督。创新巡察方式,倾听群众意见,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落实各级党组织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体系。坚持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出席分管部门党组织巡察反馈会议制度,健全完善以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为核心的质量评估体系。对一届市委各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对不重视整改、不整改、假整改、边改边犯的部门单位党组织适时开展机动式、点穴式巡察或巡察“回头看”。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促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健全完善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内设机构的协作配合机制,拓宽与组织、政法、审计等监督贯通渠道。加强和改进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加强对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力度,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

)做实做细监督工作,全面提升监督质效。要强化监督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推动监督融入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嵌入到工作决策、贯彻执行各环节,以有力监督防范风险、促进安全。认真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党委(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全力抓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陕西反馈问题整改以及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我市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处置移交问题线索,推动全面整改、深入整改。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健全各类监督主体之间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工作,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监督,开展上级纪委同下级党组织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组织书记谈话工作,组织下级党组织书记向上级纪委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突出日常监督工作考核,加强和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明察暗访等方式下沉监督,让干部在犯错误早期或将要犯错误、未犯错误时就得到组织及时提醒,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用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加强审批管理,精准提出意见,充分发挥提醒纠偏、源头治理作用。加快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和应用,加强监督信息整合共享, 探索大数据监督,推动监督提质增效。严明换届纪律,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用铁的纪律匡正换届风气。

)统筹推进改革任务,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要强化市纪委监委对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修订完善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制定委机关内设机构考核办法,健全请示报告制度机制,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推进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到位,强化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开展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述职评议工作。积极推进市纪委监委向市管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补齐派驻监督的短板和弱项,提升派驻监督效能。探索建立“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内设纪检机构、监管机构等形成监管合力,有效解决垂直管理系统公职人员监督难题。认真履行执纪执法双重职责,一体审查调查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案件管辖、证据审查、案件移送、涉案财物处置等方面协调配合,促进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执纪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强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对监察权限的审批和监管,尊重保障民法典赋予的相关权利。充分发挥审理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优化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从宽处罚建议和申诉复查工作,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及问题反馈机制,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

(八)从严加强监督约束,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要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调查研究制度,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抓手,突出政治教育和纪法教育,深化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过硬的政治本领、精湛的业务能力、顽强的斗争精神。开展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以基础设施标准化、干部队伍专业化,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加大干部内部轮岗、跨系统交流、上挂下派力度,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浓厚氛围。坚持德才兼备、五湖四海、公道正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引进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各方面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树牢“组织负责搭建平台、干部只管专心干事”的鲜明用人导向。坚持严管厚爱结合,为敢于担当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撑腰鼓劲,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是非,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从严防治“灯下黑”,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取私利,以严明的纪律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榆林市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顽强的毅力,更加务实的作风,一以贯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奋力谱写神木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