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为谱写新时代神木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神木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8日)
杨树武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神木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一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榆林市委四届四次全会、榆林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任务。
刚才,市委书记张生平同志作了讲话,站在神木全局工作的高度,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要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榆林市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持续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抓住管党治党“牛鼻子”,以强有力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一是细化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建立自上而下,覆盖市镇村三级党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由内而外,覆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清单,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岗。二是紧盯“关键少数”,释放从严信号。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约谈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约谈制度。对2016年度主体责任考核为三类的6个部门、3个镇办主要负责人,监督责任考核为三类的2个镇办纪委书记,被榆林市防汛值班督查通报的7个镇办主要负责人以及脱贫攻坚扶贫资金支出率低的5个镇办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三是坚持“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综合运用检查、通报、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全年,共实施领导干部问责34件45人,党政纪处分14人,诫勉谈话17人,约谈10人,通报4人。
(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坚持不放松不停步,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一是扎紧制度笼子,构建长效机制。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的规定》《关于开展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的通知》等各类配套规定24件,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笼子越扎越紧。二是围绕重点问题,开展作风整顿。制定了《关于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顿的实施方案》,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干部作风中存在的七类突出问题进行了两轮专项督查,提醒谈话63人,诫勉谈话3人,共印发各类简报18期,通报2期。三是聚焦关键节点,狠刹“四风”顽疾。全年共安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督查26次,通报曝光12批次,审查案件92件,党政纪处分92人,诫勉谈话2人;审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案件2起,党政纪处分2人(其中一人为正科级)。
(三)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持续巩固
坚持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形成强大威慑。一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格执行“五类处置标准”,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75件,同比下降10.4%;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050件,同比增长144%;立案审查366件,同比增长26.6%;结案362件,同比增长24%;党政纪处分410人(其中,处分乡科级干部39人,一般干部80人,其他人员291人),同比增长20.6%。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教育836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6人,实施容错纠错12人,累计挽回经济损失77.28万元。二是严查“三个助力”领域违纪案件。制定了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助力规范市场环境和为干部干事创业打气鼓劲的四个意见以及落实“三个助力”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7次,共审查涉及“三助力”案件125起,党政纪处分140人,诫勉谈话10人,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1人。三是严厉惩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以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10项重点工作为抓手,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年共立案67件,党政纪处分79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曝光9批次。
(四)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坚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为全市的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会议精神,成立了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5次专题常委会,7次脱贫工作督查调度会,6次脱贫攻坚政策理论培训会,组织开展2次精准扶贫调研。二是推行有奖举报,强化扶贫监督。拓宽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渠道,扩展线索来源范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助力精准扶贫违纪问题实名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在市镇村三级设立举报信箱46个,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共受理扶贫信访举报29件,兑现扶贫举报奖励2000元。三是突出审查重点,精准监督执纪。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共审查涉及扶贫领域案件118件,党政纪处分131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1人,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5人,追回资金63.88万元。
(五)勇于实践探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蹄疾步稳
坚持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将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有机结合,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一是巡察工作全面铺开。按照市委安排部署,2017年4月,神木市委巡察领导小组成立。全年共派出9个巡察组分两轮,对7个镇办、7个部门开展了常规巡察;针对扶贫资金支出慢、煤炭运销市场混乱等突出问题开展了两轮专项巡察。第一轮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54件,移交市纪委51件,初核了结21件,立案13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党政纪处分8人,书面检查3人,诫勉谈话7人,提醒谈话2人;第二轮常规巡察正在反馈核查阶段。10月份,经综合考虑、充分酝酿,市委巡察办正式组建。二是有序做好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委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成立试点工作小组,市委书记坚持当好“施工队长”,亲自担任试点工作小组组长,亲力亲为解决具体问题;市纪委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精心组织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主动作为,为顺利组建成立市监察委员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有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围绕我市“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次组织召开“放管服”改革工作座谈会,草拟了《“放管服”改革工作问责办法》《“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12月份,组织7个部门13名工作人员赴江阴市、南通市、银川市考察调研“放管服”改革工作,调研成果已提交市委、市政府作为决策参考。
(六)狠抓廉政警示教育,营造了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
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抓好党员干部“廉政关”。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门户网站和手机平台等媒介滚动播放廉政广告和廉政小故事;成立宣讲组,深入镇办、部门围绕《准则》《条例》《问责条例》以及“十九大精神”等内容开展宣讲;组织2200多名党员干部观看了《打铁还需自身硬》《决不饶恕》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全年在中省市媒体发表理论调研文章118篇,全市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廉政宣传氛围。二是严格执行廉政审查。始终坚持“逢提必审、逢提必考”的原则,严防“带病提拔”问题的发生。为评优评先评模人员出具推荐鉴定意见182份,其中1个单位因主要领导处分期未满未被评为先进集体;为拟提拔的314名领导干部做了廉政鉴定,其中6人因处分期未满未被推荐提拔;组织拟提拔的240人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9人因考试不及格补考后任用,1人因缺考被暂缓提拔任用。三是认真开展任前谈话。坚持提醒在前、教育在前、警示在前,与239名新任和转任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开展了任前谈话,进一步增强了新提拔重用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七)加强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扎实抓好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每周一由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领学、按月集中讨论研学等方式开展专题学习讨论44次,8名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了党课;邀请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冯卫国、省纪委信访室主任何谦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作了法学业务和信访举报专题讲座。二是持续深化“三转”。分两轮对21个镇办纪委落实“三转”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7个镇办新调整的纪检工作人员进行了考察,并要求本人签订了“三转”工作承诺书;对水务集团、国有资产运营公司2家市属国有企业派驻了纪检组;实行“上挂下派”,全年下派驻镇办干部9名,上挂镇办纪检干部9名。三是主动出击缓解信访压力。11月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委局领导和机关干部接访工作的通知》,在信访局设立纪委信访接待室,每周安排一名机关干部坐班接访,安排一名委局领导带班接访,通过面对面接访,不仅规范了信访程序,而且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接访能力和履职水平。
同志们,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榆林市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勠力同心和辛勤付出的结果,也是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热情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务委员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部分镇办、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不强,“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隐患犹存,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尤其是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还比较突出;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蝇贪”“黑恶”问题时有发生,群众反映比较强烈;部分纪检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政治属性理解还不深,存在本领恐慌;少数派驻派出纪检组和镇办纪委履职不力,案件质量不高,震慑效果不明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1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神木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要具体把握以下“四个必须”:
(一)必须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历史、新中国发展的历史都告诉我们:要治理好我们这个大党、治理好我们这个大国,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至关重要,维护党中央权威至关重要。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纪检监察工作具有政治属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的,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具有政治品格,要不断增强对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各环节。
(二)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又一次历史性飞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发展和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发展全局高度,深刻阐释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不仅深化了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而且对于引领新时代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六个统一”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切实增强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感。
(三)必须清醒认识任务形势,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面临风险挑战的长期性、复杂性、严峻性,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党的队伍和自身状况发生重大而深刻变化,迫切要求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党内对全面从严治党仍然存在模糊认识和错误言论,必须用更加有力的实践来回应。从近年来中省市和我市纪委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决不能半途而废。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四)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并明确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写入党章。纪委的职责和权力由党章赋予,根本任务也要落脚在维护党章上。把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就是要坚持一切从人民期盼出发,把工作焦点对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蝇贪蚁腐”,严密遏制各类违法乱纪的苗头;把攻坚重点指向涉黑腐败,严厉惩治包庇涉黑的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以真抓实干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切实把党章规定具体地、生动地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中,当好党章党规“守护者”。
三、2018年的重点工作
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省纪委、榆林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守职责定位,牢记使命担当,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开创神木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一)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加强对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要工作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和市纪委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保持高度政治警觉,充分认清“七个有之”的政治危害性,坚决辨别和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要认真吸取十八大以来中省市纪委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认清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的危害,严肃查处搞政治攀附、政治投机,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小山头、小团伙、小圈子,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问题。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要协助党委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整体把握、动态研判,切实担负起党委“助手”职责,做好政治生态“护林员”。要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将其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要积极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同志关系,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推动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好转。
(二)聚焦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压实主体责任。以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为抓手,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完善履职记实制度。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年度量化考核点评,强化激励约束。加强对镇办、部门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采取实地了解、专项督导、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方式,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和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等问题,要真正把工作延伸到基层,让责任落实到基层,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严格问责追责。要用好问责这个利器,抓住问责这个要害,以强有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的,要坚决予以问责;对有问题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甚至被监督对象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严肃问责,决不搞“内外有别”;要结合实际落实好“一案双查”,充分释放失责必究的政治信号。
夯实监督责任。加强对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组的领导,通过采取听取汇报、督导检查、谈话函询、履职考评等方式,着力解决好履职不力、执纪不严的问题。督促镇办纪委持续深化“三转”,推进市镇纪检监察一体化建设,提升基层监督执纪效能;督促派驻纪检组发挥好“探头”作用,体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驻在部门存在的廉政风险、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地谈话函询,严重违纪的要果断立案查处。按照中省市纪委关于加快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的要求,注重向各工业园区和市属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组或监察组,逐步推动派驻机构全覆盖。
(三)聚焦作风建设,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纠正“四风”一寸不让。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形成“头雁效应”。要保持坚韧执着,坚持从政治上看待作风问题,把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市和我市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机关配套制度,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抓具体、补短板、强基础、防反弹,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要严查突出问题,紧盯网络舆情问题线索以及在我市发生几率较高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预决算公开审核不严、公务接待不规范、“三公”经费管控不力、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严格执纪问责。要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加强督促检查,瞄准中纪委通报的“20种饭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桌餐”违规吃请问题专项治理,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抓问题查处,认真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重点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推诿等问题。要抓典型案例,对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及时纠正,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中省市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问责追究。要抓制度建设,以开展“百姓问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丰富作风建设文化滋养。要传承红色基因,从延安精神中汲取作风建设力量,用好杨家将忠孝文化,神府革命纪念馆、贺家川镇红色革命纪念馆等市内红色教育资源,教育党员干部学习前辈先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梁家河的七年知青岁月,作为生动教材来学,从源头上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推动全市廉政文化建设, 用好榆林市监狱、神木市看守所等警示教育基地,筹建市内首个法治廉政文化广场,新打造几个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深挖地方优秀家风家训,发挥乡规民约作用,积极营造向善向上的氛围,推动我市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四)聚焦主责主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实践“四种形态”,保持高压态势。要把握总体思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推动反腐败斗争由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变。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把握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干部快要“触线”时,就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更加注重谈话函询质量,必要时要进行抽查核实,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同运用“四种形态”有机结合,使第一、二、三种形态成为大多数,坚决惩治成为极少数。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运用好容错纠错办法,把严管厚爱融入干部监督。要突出执纪审查重点,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权力集中、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不放;对资源开发、煤炭运销、审批监管、工程项目、资产管理、招标采购、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紧盯不放。要强化执纪保障,树立安全意识、严格线索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确保执纪审查“零事故”,实现案件质量与效果全面提升。
结合扫黑除恶,整治群腐问题。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落实中省市和我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对搞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的,严惩不贷。拓宽线索来源,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纳入巡察监督范围,加大问题发现力度,健全市纪委与十办两组之间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及时核查处理。突出执纪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特别是向扶贫和社保资金“伸黑手”的违纪违法问题。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全面整合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以及市级各部门力量,对扰乱基层单位工作秩序,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形象,以监督为名,行敲诈之实,破坏良好投资发展环境的假媒体、假记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暴力敛财的党员干部,绝不姑息;对恶意拖欠债务,甚至沆瀣一气、内外勾结的党员干部,绝不容情;对设租寻租、搞权钱交易的党员干部,绝不手软;对拉票贿选、干扰村“两委”换届的党员干部,严厉打击;对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深挖严查,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加强日常监管,构建“三不机制”。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加大对违纪典型案件的点名通报曝光力度,在全市形成有力震慑;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作用,深刻剖析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用好反面教材,抓实警示教育。要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行为,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做好廉政风险防控,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切断利益输送链条,铲除领导干部“被围猎”这个腐败的“污染源”。要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广泛开展“普规普纪普法”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学习教育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向高标准努力,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腐败思想的“防火墙”。
(五)聚焦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准确把握改革目标任务。坚决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监察体制改革提出的8个方面要求,着力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现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配合好市纪委监委扎实做好监委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合署办公、留置场所建设、线索移交等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改革试点任务。要发挥监察体制改革治理效能。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制度。积极探索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衔接、执纪与执法衔接、执法与司法衔接的有效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全面试用12项调查措施。健全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审批和监管制度,完善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同步录音录像及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和处置等工作规范,把好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要巩固巡察成果应用。认真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意见,并适时启动巡察“回头看”,确保市委巡察工作真正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要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好巡察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围绕“六项纪律”“三大问题”“四个着力”,紧盯“四风”新表现,灵活运用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等方式,持续精准发力,发现问题,擦亮用好巡察利剑,有力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要完善巡察制度。制定巡察结果运用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被巡察单位整改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不断丰富完善巡察工作流程、责任衔接、成果运用等各项制度机制,最大限度提升巡察监督效能。
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市实现追赶超越目标,落实“五新”战略任务的现实需要,也是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要按照榆林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把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今年作风建设和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强行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干部作风大转变,实现最大限度地便企利民。要围绕我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方案中的目标任务,以推进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电子政务监察中心为抓手,适时出台《“放管服”改革工作问责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等待观望、消极应付、敷衍塞责、软磨硬顶等不落实行为严肃问责,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从严从重处理,确保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改革工作任务按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稳步推进。
(六)聚焦自身建设,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
加强能力建设。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纪委监委要做全市党政机关的表率,市纪委监委干部要做全市公务员队伍的表率。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以会代训、集中轮训、传帮带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转隶人员和原纪委人员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特别是国家监察法的培训,着力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要强化纪法贯通意识,实践纪法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确保每一个案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抓好干部培养。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增强生机活力。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实现编合、心合、力合;根据转隶人员业务专长,科学定岗定责,确保人尽其才、优势互补,形成“1+1>2”效应。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全面落实“三项机制”,进一步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既从公检法、经济建设、党务政务等领域选拔对党忠诚、德才兼备的同志到纪检监察战线上来,同时也把政治过硬、思想过硬、能力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推荐到其他重要岗位上去。
从严监督管理。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党内“纪律部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要求上严之又严,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斗争。要强化自我监督约束,健全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防“灯下黑”,对以案谋私、违规过问、说情干预、充当“掮客”等行为,该追究的严肃追究;对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对执法执纪者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从严从重查处,以实际行动回应各方面关切,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让我们在榆林市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大新部署新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忠诚诠释担当、用行动体现作为,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神木加快追赶超越,落实“三个定位”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注:名词解释
1、“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2、“一案双查”:严格执行问责机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3、“四种形态”: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4、“五类处置”: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处置标准。
5、“三个助力”: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助力规范市场环境。
6、“微腐败”:发生在普通群众身边,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在腐败层次和程度上往往较低,且腐败的量上往往远低于“大腐败”,但其本质都是公权力的滥用行为,是对公共利益的侵犯。
7、“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8、“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9、“四个意识”:政治意识、看齐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
10、“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11、“八个明确”: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明确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是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明确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12、“十四个坚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13、“六个统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
14、“蝇贪蚁腐”: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5、“七个有之”: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16、“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7、“三不机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18、“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19、“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20、“四个着力”: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四风”问题,紧紧盯住,防止反弹;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1、“三项机制”: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
22、“三个定位”:现代宜居宜业城市、高端清洁能化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