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纪委携手交警大队利用大数据平台监督检查公务车辆在“双节”期间的运行轨迹。随着工作人员在系统输入公车车牌号和时间段后,后台数据就显示从10月1日到10月8日该车在市内所有时间段的运行轨迹。通过查询,不到5分钟,共排查出节假日公车使用线索11条,涉及单位11个。
以上这一幕,正是神木市纪委充分应用大数据进行监督执纪探索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神木市纪委充分利用“大数据”科技手段和“互联网+”思维,积极探索大数据下的监督执纪思路,进一步织密监督执纪网,让全面从严治党无盲区。
利用大数据强化权利监督制约。在2017年春节、清明、五一、端午节等重要节点,积极利用“大数据+天眼系统”、“大数据+税务发票系统”等手段,调取公车节日期间出行轨迹,督查节日期间报销票据,对有价值的线索逐一排查,认真核实。1-10月,神木纪委通过大数据寻找问题线索共200多条,立案70件,党政纪处分72 人。
利用大数据快速广泛收集线索。神木纪委主动运用大数据监督体系,对群众关注热切的问题在网络、微信、报纸等设立举报电话,尤其是对扶贫领域设立“12388”有奖举报电话,积极开展网络“百姓问政”等,初步构建了一张“大数据+举报系统”体系网络,网络监督高压态势继续保持。截止10月份,神木市纪委利用“大数据+举报系统”共收集问题线索41件,党政纪处分7人。
利用大数据分析腐败背后的规律。本着“治病树、拔烂树”的思路,神木纪委积极利用大数据进行分析2017年1月至2017年10月以来的案件,分析总结腐败背后的规律,我们发现:从违纪主体来看,农村党员占到案件总数的70%;从违纪类型来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继续频发;从“四种形态”来看,第一种形态占比39%,第二种形态占比52%,第三种形态占比3%,第四种形态占比6%。通过分析数据我们可以得出基层“微腐败”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以权谋私,贪占钱物,虚报冒领,办事不公等侵占群众利益方面要加强重点督查。坚持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四种形态”提前预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