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完成年底全县脱贫的目标,神木县纪委把脱贫攻坚工作与监督执纪问责无缝对接,坚持向工作落实不力、懒政怠政、违法违纪亮剑,坚持快查严办重处,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脱贫攻坚的要求部署中。
一是坚持识别精准,打好扶贫基础。在精准识别过程中神木县纪委全力行使监督职权,做到不错不漏。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精准识别过程中违犯政策、暗箱操作、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问题,为各项扶贫政策公平公正的落到实处打好基础。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实现广泛监督。神木县纪委把警示教育和预防作为工作重心,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有监管。结合“四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从而有效对扶贫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督促,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深化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和村级监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让违法违纪“无处遁形”。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查扶贫领域。神木县纪委聚焦“精准扶贫”,加强问题导向,强化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的跟踪处理,创新工作方式,严查扶贫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扶贫人员勤政廉政、贫困户识别不错不漏、扶贫项目合法合规、扶贫资金及时有效。
四是坚持终身追究制,加大追责力度。实行精准扶贫失职终身追究制,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失职的领导干部及领导班子,加大追究力度;对发生腐败案件及严重损害贫困群众利益事件的,不仅要严肃查办当事人,还要追究上一级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