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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纪委“八个严禁”破除“中秋结”、“国庆结”节日顽疾
   来源:
   作者:王少勇 马明明
   发布时间:2016-09-13

  “本应传承尊师重教传统、表达感激之情的教师节,却变成了让家长纠结、让教师尴尬的‘教师结’......”

  中秋国庆之际,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神木县纪委印发《关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旨在破除“中秋结”、“国庆结”节日顽疾,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纪律要求。

  《通知》划定“八个严禁”,即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等节礼;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用公款吃喝,搞请客送礼、相互走访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以及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和其他人员要求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以及借用、占用、租用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的车辆;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其他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纠“四风”和应急值守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以上率下,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约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坚决刹住“两节”期间不正之风,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