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县纪委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专题学习省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和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要求全体人员统一思想、吃透精神,全面把握“三项机制”的制定背景和核心要求,掀起学习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热潮。
鼓励+激励 让领导干部卯足干劲。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一些领导干部在面对强大的反腐败形势,价值观念和工作干劲发生了一些变化。《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试行)办法》的出台是一场“及时雨”。该《办法》从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三个方面进行了规定。考核考评结果不再是纸上谈一谈的事情,变成了真实的资金奖励和政治奖励,尤其是“每年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贫困县党政正职就地提拔。”、“对被评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成效特别显著、脱贫攻坚成绩特别突出的党政干部,可破格提拔使用。”等制度的颁发,充分调动了领导干部积极性、提升了工作精气神。
容错+纠错 让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在个人履职和改革创新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失误或差错。《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的制定,列出了11类可进行容错的情形,让真正为人民工作的干部免去了后顾之忧,旗帜鲜明地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办法》指出,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办法》用详细的清单把干部在推进工作中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在遇到问题时组织上挺身而出,及时为干部澄清事实,使干部轻装上阵。
能上+能下 打造精兵强将纪检队伍。一个地方的发展,各项事业的成功,党员干部是第一推动力。打造一支有信仰、有信念、有纪律、有担当的干部队伍,需要在制度层面对干部能“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陕西省党政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从七个方面规定工作不力就要让位子,打破了过去论资排辈、隐性台阶等干部提拔路线,转变保守的、陈旧的人才观。让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下,让敢干想干有能力干的领导干部上位。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选人用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