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贯彻落实2016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意见
一、强化纪律和制度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加强对县乡换届、机构改革、精准扶贫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牵头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分管领导:贺喜存 贺亚平
主管领导:李振刚 倪利军
2、加强对《准则》、《条例》、党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党内法规、系列讲话的学习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室:宣教室
分管领导:马宝亮
主管领导: 倪利军
3、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牵头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分管领导:贺喜存
主管领导:倪利军
4、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等条例法规;严格落实中省市县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制度规定;继续巩固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基层公务接待“廉政灶”、乡镇办案协作区等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政务公开、四个不直接分管、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处案件协作配合等制度,制定出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严禁党员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
牵头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协办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分管领导:贺喜存 贺亚平
主管领导:倪利军
5、认真落实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廉政鉴定、廉政谈话“三廉”制度。
牵头室:干部室 宣教室
分管领导:马宝亮
主管领导: 李振刚
二、强化责任追究,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6、协助县委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并细化责任内容和履职要求。
牵头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分管领导:贺喜存
主管领导:倪利军
7、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各项规定,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各项工作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牵头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分管领导:贺喜存
主管领导:倪利军
8、各级党委(党组)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县委、县纪委定期对镇办部门党委、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履行“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评议。
牵头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干部室
分管领导:贺喜存
主管领导:李振刚 倪利军
9、进一步调整和规范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分类硬考核,修订完善“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科学划分,提高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
牵头室: 党风政风监督室 干部室
分管领导:贺喜存
主管领导:李振刚 倪利军
10、强化责任追究,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党委(党组)和纪委,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定期通报责任追究典型案例,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牵头室: 党风政风监督室 干部室
分管领导:贺喜存
主管领导:李振刚 倪利军
11、组织开展镇办纪委书记和有关单位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述职。
牵头室:干部室
主管领导:李振刚
12、认真督办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督促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牵头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协办室:各室
分管领导:任林生 马宝亮 贺喜存 贺亚平
主管领导:李振刚 倪利军
三、强化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推进干部作风建设
13、加强对公款大吃大喝、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公款旅游、公款出国、大操大办喜庆婚宴以及收送节礼、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违反工作纪律、慵懒散等问题的监督检查。
牵头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分管领导:贺喜存
主管领导:倪利军
14、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紧盯年节假期,看住“关键少数”,加强对隐性地带、变种问题的明查暗访。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牵头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分管领导:贺喜存
主管领导:倪利军
15、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县纪委网站、政务服务窗口、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多种渠道广泛受理举报线索问题。
牵头室:信访室 网信室
主管领导:李振刚 倪利军
16、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培育清新健康的民风社风。
牵头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分管领导:贺喜存
主管领导:倪利军
四、强化纪律审查,推进反腐败斗争
17、突出惩治重点,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从严从重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结合神木实际,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参与村益分配、干扰村组事务的问题和领导干部违法集资的问题。
牵头室:各纪检监察室
分管领导:贺亚平
主管领导:乔欣
18、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公检法机关及处非办要按季度报告涉及领导干部的违法案件。
牵头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分管领导:贺亚平
主管领导:乔欣
19、整合办案力量,实行领导带案、人人上案、全员办案制度。坚持实行办案协作区制度,统筹调配办案力量。推行县纪委监察局副科以上领导包镇办制度和县乡联合办案制度,充分提高基层纪委办案能力和水平。落实纪律审查安全责任,把审查安全落实到岗、责任到人,确保纪律审查安全。
牵头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协办室:信访室 干部室
分管领导:贺亚平
主管领导:乔欣 李振刚
20、实践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按照“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开展执纪,重点督促党委(党组)履行好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职责。
牵头室:案管室
分管领导:贺亚平
主管领导:乔欣
五、强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查处,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1、传导压力,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点抓好10项重点工作。把整治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压力传导到基层。
牵头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分管领导:贺喜存
主管领导:倪利军
22、突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和纠正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严肃查处破坏投资环境、干扰项目建设、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重点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横眉冷对、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牵头室:各纪检监察室
分管领导:贺亚平
主管领导:乔欣
六、强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23、完善体制机制改革,巩固内设机构派驻机构融合式改革成果,对全县派驻机构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加强对下级纪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严格执行“两个为主”,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
牵头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干部室
分管领导:贺亚平
主管领导:乔欣 李振刚
24、研究制定下级纪委和各派驻机构领导提名考察办法。
牵头室:干部室
主管领导:李振刚
25、严格落实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不得分管与主业无关工作的要求,巩固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和内设机构调整的成果。
牵头室:干部室
主管领导:李振刚
26、配合县委做好县乡纪委换届工作,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配齐配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突出实践锻炼,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
牵头室:干部室
主管领导:乔欣 李振刚
27、继续深化以“两个表率”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纪检监察机关要“忠诚干净担当”做全县党政机关表率,纪检监察干部要“能讲能写能担当”做全县公务员的表率。
牵头室:干部室
主管领导:乔欣 李振刚
28、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发挥好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牵头室:干部室
主管领导:李振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