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严肃换届纪律的规定和要求,神木县坚持挺纪在前,从早从严落实换届纪律各项责任,突出“五个强化”,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风清气正进行。
强化责任落实。把换届风气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相结合,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纪委书记的监督责任。制定换届纪律“五承诺”制度,党委书记、党员领导干部、换届考察组成员、考察对象和“两代表一委员”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换届纪律责任落实到人。
强化纪律宣传。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党建网站、干部网络学院、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和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九严禁”和“”九个一律,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和监督。镇领导班子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一次“加强换届纪律教育、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专题会议,组织镇领导班子和换届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中省市县加强换届风气监督通知精神、“九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规定和《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强化警示教育。县委、政府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分批次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观看了专题警示教育片《镜鉴》,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深刻教训,不越“雷池”,不踩“红线”,自觉绷紧换届纪律这根弦。
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将会同县委组织部,对换届风气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大会选举期间,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依托报刊、网络和电视向社会公布换届举报投诉平台,“12380”举报受理平台,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及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强化责任追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九严禁”作为换届纪律“铁规”和带电“高压线”,建章立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一是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出现严重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县纪委将会同县委组织部快查快办、从严查处,对查核工作中敷衍塞责、营私舞弊的,要追究调查人员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二是建立换届风气问责制度,对换届风气不正、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选人用人出现严重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三是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如实记录换届提名人选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实行追根溯源,倒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