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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肃财经纪律
   来源:
   作者:杜浩
   发布时间:2014-12-04

  神木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肃财经纪律

  来源:神木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06 16:41 浏览次数:71

  近日,神木县召开了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对照明细表格自查自纠,由县财政局、审计局开展重点检查,县纪委严肃处理其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全县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重点内容包括:各单位预算收入管理情况,预算支出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财政票据管理情况以及设立“小金库”等情况。

  要求各镇(办)、各部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必须纠正,及时填报《单位“三公”经费自查情况报告表》、《单位会议费、培训费自查情况报告表》、《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和《单位严肃财经纪律和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县财政局、审计局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和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县纪委对专项治理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抵制检查、顶风违纪、转移资金、突击花钱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并在全县予以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