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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上级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08-27
关于加强对上级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市直各部门纪检组(纪委):
今年省纪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明确要求“对转交下级办理的信访举报件,要依托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掌握运行轨迹。要采取抽查、通报、问责等方法,加强跟踪督查,确保转办的举报件去向清楚、处理到位”。县以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全面使用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对信件办理时限进行预警设置,超时未办信件将会进行预警超时提醒。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存在对上级转办信访件重视不够、办理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加强上级转办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推动举报问题处理及时到位,有效减少重复访、越级访的发生,现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规范办理流程。去年以来,中、省纪委下转信访件大量增加,仅2013年省纪委下转信访件1897件(同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440件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上级转办信访件办理工作,严格规范办理流程。收到上级转办信访件后,要认真梳理分类,对属于本级管理对象的重要信访件,及时呈报分管领导审批,不积压、不瞒报;需要转交下级办理的信访件,及时转办并跟踪督查。
二、定期上报,掌握办理进度。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季度向上级报送上级转办信访件的办理情况;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对帐检查,掌握信件办理进展情况。
三、预警管理,实行超时督办。市纪委对转办信访件实行预警管理,依托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预警时限设置,对转发超过15天、20天、30天未办理的信访件分别进行预警、超时、严重超时提醒,根据提醒结果及时督促办理。
四、随时抽查,及时跟踪督办。市纪委将不定期抽查各县区、各部门上级转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特别是反映本级管理对象、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和突发性群体事件等重要信访件,不定期抽查,适时通报,及时跟踪督办。
五、责任追究,确保处理到位。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领导责任,确保信访举报处理及时到位。对上级转办信访件不及时处理、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要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检查,通报批评;对上级转办信访件不及时处理、未按规定程序办理,酿成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纪委办理**纪委信访室下转信件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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