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纪委监督检查常态化 巩固深化八项规定
为了巩固和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神木县纪委下发了《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和《神木县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
春节期间县纪委成立了四个暗访组,从1月26日至2月16日,进行明查暗访,以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为导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狠刹节日不正之风;
“五一”前和重点部门领导进行了约谈,给全县领导干部发短信提醒,安排六个小组对全县各镇(办)、各部门进行了督查,对签到签退不规范、电话请假、公车不按规定存放的单位领导进行了警示训诫。
端午节期间县纪委联合工商局、公安局分两个明察暗访组于5月31日、6月1日两天在全县范围开展明察暗访工作,重点对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和公款吃喝、公款违规购买粽子节礼等行为进行了检查。
八月十五前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在神木电视台、神木新闻网开辟专栏;二是给全县领导干部每周发送廉政短信。坚决杜绝公款消费月饼,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