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纪委监察局清理调整
92个议事协调机构
近日,神木县纪委监察局对原牵头、参与的92个议事协调机构提出了清理调整意见,并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取消和不再参与83个,保留和继续参与9个。中省市纪委和县委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其他的一律取消。
今后,神木县纪委监察局要切实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坚持从实际出发,继续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明确工作主责部门,不该管的不管,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更好地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