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纪委监察局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
在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调研年”、“创新年”、“执行落实年”的基础上,今年深入开展“深化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带动和提升作用。
(一)巩固完善提高各项老制度。一是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全县629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今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提高。二是继续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把这项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四是继续执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五是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坚持“凡提必考”,凡考试不合格者坚决不予任命。今年共有130多人参加了考试。六是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协调相关部门正在调研论证,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加快推进。七是办案协作区制度。制定了《神木县乡镇办案协作区实施方案》,将21个镇办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八是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全县21个镇办机关全部建立了廉政灶,各项配套制度均已建立,承担起了公务接待职能,遏制了奢侈浪费行为。今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各镇机关廉政灶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了严格执行用餐标准,不得到营业性场所接待等问题,进一步推进此项制度廉洁高效运行。九是药品“三统一”制度,逐步向县级公立医院推行。十是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紧密结合实际,正在积极探索研究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
(二)探索创新和推行新制度。一是扎实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以畅通县、镇(办)、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规范运行方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县上召开了推行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会议,制定了《神木县推行便民服务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便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各镇办、各部门根据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县监察局备案。县上统一制作了镇办、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点)牌匾。县行政服务中心已于十月底运行。全县21个镇办的便民服务中心均已挂牌运行。629个行政村中,323个已建立了便民服务站。二是全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大柳塔镇、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国税局等镇(办)和部门开展了试点工作,紧紧抓住“找、防、控”三个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科学评估廉政风险等级、系统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和防控措施,防止发生腐败问题。下一步将选择在一些试点单位召开现场会,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三是认真执行省纪委《关于向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暂行办法》,推行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制度,今年共确定了10个符合条件的项目,分别派驻了10个监督检查组对工程的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确保重大建设项目安全、廉洁、高效运行。
(三)全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在巩固提高已推行的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的同时,坚持与时俱进,继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按照中省市要求,全面对照《贯彻落实<安排意见>任务分工一览表》,对全县2012年底前应完成的93项惩防体系建设任务,逐项盘点,对已经完成的,总结经验、巩固提高,纳入常态化管理;对进展缓慢的,督促有关部门抓紧推进,确保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