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一头面对的是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另一头面对的是党的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监督执纪工作既不能徇私枉法,也不能肆意挫伤干部。
日常工作中,我们监督执纪工作人员由于所处层次、业务水平等原因,在日常监督执纪工作中会出现一些监督执纪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会被误认为是“徇私情、乱用权”。
“可结合调研和日常监督工作,对此前所作说明情况进行抽查核实。一经发现被函询人存在欺骗组织未如实作说明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干部监督室不断探索提高函询质量的有效途径,结合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中开展函询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于今年研究制定了《干部监督室函询工作规程》,为纪检监察干部用足用活函询进行监督执纪树立“指向标”,念好日常监督提醒“紧箍咒”,有效防止“一函了之”。
此次制定的《干部监督室函询工作规程》通过5个方面15条对函询工作进行了规范、细化、明确,既是对监督执纪工作的规范也是对监督执纪工作人员能力的提升。使监督执纪工作更加科学、严肃、规范,能够极大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量,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规范言行举止,更好的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