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守节点、寸步不让。为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神木市麟州街道北关村党支部副书记兼二组组长王耀平违规安排宴请并送礼的问题。2012年6月5日,王耀平使用村集体资金宴请维修商住楼的天然气公司、自来水公司工人,共花费了3500元;使用村集体资金送礼(茅台酒、中华烟)花费30000元。2024年6月,王耀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神木市花石崖镇阳崖沟村党支部书记张海明违规向公职人员行贿及送礼问题。2015年6月,张海明送给时任中鸡镇党委书记白永清100万元人民币,请托白永清在承揽中鸡镇工程项目方面提供帮助;为表感谢,2016年春节前张海明送给白永清一箱飞天茅台酒。2024年6月,张海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神木市西沙街道燕渠村六组组长杨治和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消费烟酒问题。2018年至2023年期间,燕渠村六组组长杨治和因商议村集体等事宜组织招待相关人员支出餐费共计27662元,其中含烟酒费用支出9636元。2024年6月,杨治和受到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向燕渠村六组退还9636元违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