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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
   来源:市纪委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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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1-16

春节假期将至,为强化干部作风,严明工作纪律,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神木市滨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奥飞等3人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市滨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奥飞、副所长冯刚收受第十中学灶务管理员郭林辉送予的超市购物卡,该行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2022年8月,奥飞、冯刚、郭林辉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神木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支部副书记王刚平公车私用,总经理助理兼仓储科主任刘志明虚报套取粮食运输费问题。王刚平多次使用单位公车上下班及办理个人事宜;刘志明伙同他人虚报套取粮食运输、装卸费并挥霍浪费,王刚平负领导责任。2022年8月,王刚平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刘志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经济咨询委员会副主任郭维裕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市应急管理局在参加市文广局举办的“体彩杯干部职工篮球赛”中,经时任副局长郭维裕审批超标准报销服装费1.2万余元。2022年12月,郭维裕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神木市水务集团常家沟水库供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王娟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至2018年,王娟在任市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期间,违规审核支出烟酒费、差旅费等共计9.17万元。2022年12月,王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神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店塔中队原队长张明智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张明智在任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店塔中队队长期间,违规借用石窑店煤矿(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用于执行公务并报销车辆费用。2022年12月,张明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