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成效,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神木市马镇镇葛富村支部副书记郭社会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8年至2021年,郭社会任葛富村支部书记期间,多次用公款组织招待,违规开支12758元;且村务财务管理混乱,长期不公布村务、财务状况。2021年9月,郭社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神木市花石崖镇东沟村原村委会主任李海贵违规收送礼品问题。李海贵在任职期间,以发展村集体经济,争取种养殖项目为由,违规招待办事人员和赠送特产,共支出21379.4元。2021年9月,李海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违纪资金上交村集体账户。
3.神木市文联主席、党组书记闫秀娟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9年,闫秀娟任文联主席、党组书记期间,违规设定编辑费、核对费,给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共计发放3.14万元。鉴于其主动上交违法资金,且已退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六十七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第四项)、第五十二条之规定,2021年11月,神木市监委决定不再给予闫秀娟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