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现将近期市纪委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神木市民爆公司原党支部书记徐成清等5人防范安全生产不履职不尽责问题。2019年7月,民爆公司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一个新运输公司(无危爆品运输资质),承担公司民爆物品的运输业务,由新当选的车队队长任法人代表。徐成清、张军军、李平、雷玉兵、刘正军在集体决策时违规同意把将民爆物品运输业务转移给无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造成安全隐患。2021年8月,徐成清、张军军、李平、雷玉兵、刘正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神木市公安局大保当派出所一中队中队长乔康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大保当派出所一中队中队长乔康带队出警处置大保当镇摆言采当村村民方尚财醉酒斗殴案件时,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及时受案并开展调查工作,有案不立,压案不查。2021年10月,乔康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神木市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刘文支在办案过程中履职不力的问题。刘文支在办理马某林盗窃案件时,将判决书未向马某林单位及户籍地送达。导致佳县民政局截至2014年6月累计向马某林发放工资152752.88元。刘文支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罪犯在服刑后仍领取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11月,刘文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