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神木市召开一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树武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刘在良主持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市委巡察办全体干部及各巡察组其他成员,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委巡察办主任任林生宣读了《一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市委组织部对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进行了授权,对巡察时间、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巡察方式及程序、工作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两个维护”是开展巡察工作的根本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开展巡察工作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要以“党章党规”为尺子,以巡视条例为根本,灵活运用12种巡察方式,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和重要节点,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在提高监督效果上有新作为。
要夯实巡察组的责任,敢于发现问题、善于发现问题、精准发现问题,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任务。要夯实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巡察监督,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抓好抓实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和发现的问题,落实好巡察整改责任。要夯实巡察办和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责任,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确保对接紧密,努力形成巡察工作整体合力。
会议强调,巡察工作担负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巡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要勤学习,强本领,不断提升自身把握政策、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努力成为巡察工作岗位里的行家里手。要明职责,敢担当,细致严谨、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坚决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各项巡察任务。要守纪律,严作风,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榆林市巡察干部“五严守、十严禁”规定,坚决防止以巡谋私、超越权限、跑风漏气等情况发生。
据悉,本轮巡察将采取“一对一”或“一托二”的形式对交通局、妇联、教育局、老干局、粮食收储公司、农工部、市政管理所、统筹办、团市委这9个单位进行巡察。巡察工作中对以上单位的下属部门也要进行巡察。
会后,市委巡察办对参与此次巡察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