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印发,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为我们高质量做好纪检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神木市纪检监察干部、机关第二党支部党员郭香君发言时,积极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心得。
1月18日、19日,神木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相继学习了《条例》,委机关领导分别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学习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朱祥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机关第一党支部集体学习会。
会议指出,《条例》是党的历史上首部全面规范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学好《条例》是用好《条例》的前提,要充分认识《条例》发布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执纪者必先守纪,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深悟透《条例》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去学,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争做学法守法的标杆。
会议强调,《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的职能职责、工作原则,丰富和发展了纪委职能定位的内涵。《条例》抓住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对纪委自身建设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并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工作。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中共中央制定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确保《条例》从“纸面”落到“地面”,落到监督执纪问责各环节、全过程。
会上,各支部分别有三名党员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以《条例》为引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努力提升自身纪检监察业务水平,认真履职,增强本领,努力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