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入汛以来,神木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各单位、镇街防汛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汛责任。要求各单位把做好防汛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紧绷防汛这根弦,迅速行动起来,精心安排部署,压实单位防汛责任,真正做到“汛情就是命令,防汛就是责任”。
履行监督责任,开展防汛督查。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深入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通过电话抽查、明察暗访、个别谈话等方式,聚焦防汛物资储备、风险隐患排查、人员值班值守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担当作为,抓实落实市委的各项防汛工作措施。
强化防汛纪律,加强责任追究。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作风漂浮、遥控指挥、责任“甩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筑牢安全“堤坝”。畅通举报渠道,对防汛工作履职不到位、作风不实、工作失职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