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神木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开展了全市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创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式,将案件质量评查与监督责任考核挂钩,不仅能够科学把关案件质量、有效规范不良办案习惯,而且更有利于推动市纪委执纪办案工作有效开展,力促纪委执纪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双提升。
据悉,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分2组对全市20个镇街纪委自办案件质量进行集中评查。评查组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等7个方面入手,采用查看案卷、现场答疑、交叉互评的方式,按照各镇街纪委2018年度办结案件数量随机抽取了82件卷宗进行评查。同时,市纪委案件审理室还将此次评查结果与监督责任考核指标挂钩进行评分,并对评查发现的普遍问题和个别错误以文件形式进行点名通报,得分结果将上报市委监督责任考核组。2018年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共审结自办案件193件,乡案市审案件261件,党政纪处分543人次,解除行政处分51人,提出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4次,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容错22人次。
近年来,神木市纪委立足案件办理工作实际,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提升案件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行为,创新审理工作模式,不断将市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化建设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