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神木市纪委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工作部署,紧盯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坚定不移助力脱贫攻坚,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神木市纪委把助力脱贫攻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四个意识”,主张“三个坚持”,在布局谋划上,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统筹全局;在安排部署上,主动担当作为,坚持抓早动快;在狠抓落实上,领导深入一线,坚持以上率下。
统筹全局谋划。中省市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后,市纪委认真学习传达贯彻,紧跟中省市新部署新要求,出台落实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意见》,意见从服务中心工作出发,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主动融入全局,找准各自职责定位,坚定不移助力脱贫攻坚,对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加强顶层规范设计,进行统筹全局谋划。
抓早动快部署。中省市纪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后,市纪委及时召开全市纪检系统动员会,对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进行专门部署,研究出台《神木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治理重点、强化组织保障,要求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全年监督执纪工作中的重要任务。
领导率先垂范。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以上率下,深入贫困村听民声、问民意、查实情,检查扶贫干部作风,开展专题调研,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及时批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主动担责,定期听取专项治理情况汇报,就脱贫政策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想办法、议措施、定方案,深入一线了解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
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夯实工作责任
在压力传导上,狠抓责任落实,强化“三个突出”,在明确责任上,建立健全台帐制度,突出细化工作责任;在狠抓落实上,坚持联合督战,突出开展专项督查;在执纪问责上,坚持失责必问,突出落实主体责任。
细化工作责任。为全市的扶贫干部建立工作台帐,明确工作任务、扶贫措施、扶贫项目等,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及时下发《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细化机关室部在综合协调、线索梳理、案件研判、督促指导、专项巡查等方面职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全面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健全完善“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各级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用硬指标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工作责任。
开展专项督查。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审计部门对扶贫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财政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纪委监委开展专项治理,4个监督执纪室定期进行督查,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对各级帮扶干部履职尽责、“十办两组”任务落实、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工作资料不规范、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个别性的要求及时整改,普遍性的要求建章立制完善,涉嫌违纪的一律立案查处。市委巡察办开展专项巡察,把脱贫攻坚作为巡察重点,每次巡察都列为必查内容。
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委问责制,对在脱贫攻坚中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以及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多发频发的,坚持失责必问原则,严肃追究党委责任,严肃问责党委书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截止目前,有11个单位主体责任受到追责,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单位领导被约谈问责。
从严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在从严执纪上,保持高压态势,力行“三个为主”,在畅通举报渠道上,聚焦主业不分散,坚持深挖案源线索;在案件督查办理上,担当主责不缺位,一律实行提级办理;在案件通报曝光上,追责主体不选择,持之以恒使劲发力。
深挖案源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制定出台《神木市“三个助力”违纪问题实名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镇村三级设立脱贫攻坚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公开举报网站。积极运用信、访、网、电、媒“五位一体”举报平台,市电视台大力宣传举报内容和信访受理方式,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广泛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协调机制,市纪委监委定期与巡察、扶贫、财政、审计等”十办两组”部门联系沟通,不定期对问题线索摸排报送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确保问题线索不搁置、不流失、不分散。
实行提级办理。紧盯脱贫攻坚干部作风、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扶贫政策落实等典型问题,在案件审查督办上,市纪委监委主动担责,属于市纪委监委办理的,坚持快速办理的原则;涉及村级违纪的问题,属于镇纪委办理的,市纪委监委直查直办,一律实行提级办理,坚持做到快查快结。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直查直办案件9起,党政纪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警示震慑的强大态势,严肃惩治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克扣截留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对相关责任主体一视同仁,一律查办通报曝光,不做选择搞变通,不迁就不姑息。截至目前,共查办扶贫领域立案案件12起,党政纪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实名通报案件12起,通报责任主体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