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神木市纪委审理室多措并举,积极应对改革试点工作在神木市推开后执纪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拧紧审理“螺丝扣”,更好地发挥好案件审理的“关口”、“出口”、“窗口”作用。
练就过硬“金刚钻”,做好审理“瓷器活”。为了尽快熟悉新业务、适应新变化、顺利承接交办的工作任务,审理室全体人员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陕西省纪委省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陕西省纪委省监委机关使用审查调查措施暂行规定》等规定文件,熟练掌握了最新的文书格式。另外还积极参加省市纪委组织的案件审理相关业务培训或邀请专家来委局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讲座,着重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分,如《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察委管辖罪名、相关司法解释,为审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打下坚实法律理论基础。
关注质量细节,把牢审核关口。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这二十四字办案的基本要求,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进行全面审核,而且要对办案过程是否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及维护党员合法权利情况进行监督,对审理中发现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量纪不当、手续不全以及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的,及时完善补救措施,力求与承办审查调查室达成共识,确保案件审理质量。拟与信访室、案管室进行会商,制定党纪和政务两大类整套的办案公文模板,解决公文模板不全、格式不统一的情况。
运用好提前介入程序,打造精品案件。二月中旬,神木市监察委正式组建成立后,提前介入审理的案件数量将会大幅增长。因调查的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将直接作为犯罪证据在法院庭审中使用,故对涉案人员犯罪证据的认定、鉴别、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确定介入范围、规范介入程序、把握介入时机、明确介入重点、明晰介入职责等规范操作提前介入审理是非常必要的。神木纪委审理室将着力发挥案件审理部门对案件查办工作的建设性作用,并会同审查调查人员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打造一批精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