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将至,为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神木县纪委监察局严把时间节点,采取多项措施提早预防,确保党员领导干部远离“节日病”,做到廉洁过节。
教育引导,早打“预防针”。针对节日“四风”易隐形和“穿马甲”的特点,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抓好节前廉政提醒,制定下发文件重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开展廉洁过节讨论,强化党员干部“廉节”意识,做到警钟常鸣、防腐于未然。
广泛宣传,早紧“廉政弦”。利用微信和短信公众平台,发送廉政温馨提示语;在神木电视台黄金时间段滚动播放廉政名言警句和廉政公益广告漫画;在县纪检监察局网站和县城主要广场公园的电子显示屏上,刊登和播出廉政警示语。通过宣传,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节日期间的各种不正之风,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
落实制度,早设“警戒线”。坚持纪严于法,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并对全县各地各部门党纪党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监督检查,实现用制度规范管理、用制度约束行为、用制度保障作风建设成果。
监督检查,早织“护廉网”。县纪委监察局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进行节前突击检查和节日期间明察暗访,重点加大对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监督检查,设立0912--8359981举报电话,狠刹节日期间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和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
严格执纪,早亮“惩处剑”。在对监督检查中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点名通报曝光,实行严查快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