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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用权要做到四个“谨记”
   来源:
   作者:郭艳霞
   发布时间:2015-12-25
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严以用权,这是领导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准则,也是践行“三严三实”的核心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在我看来,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如何恪守“严以用权”这一要求,用好手中的权力?关键是坚持依法用权,做到“四个谨记”。
谨记“权为公器”,始终做到秉公用权。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也在人民,权利是人民赋予的,用权只为解民忧。作为领导干部,要查一查是不是做到为民用权,看一看有没有漠视民生、与民争利、以权压民的问题。要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时刻保持清醒,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用理性的权力观指导实践,正确处理情与法、利与法、权与法的关系,决不能因私利而抛公义、因私谊而废公事,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时刻要求自己保持清醒头脑,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宗旨,做到秉公用权。
谨记“权有边界”,始终做到依法用权。权力不是可以为所欲为、随心所欲的,而是有边界的,这个边界就是党纪国法。作为领导干部,要查一查是不是做到依法用权、找准定位,看一看有没有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相互越权、推诿扯皮的问题。依法用权,要做到依法决策,做到不以权压法。时刻告诫自己“有权不可任性”,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切实养成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政治习惯。通过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群众合理有序表达诉求,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弘扬法制教育正能量,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谨记“权受监督”,始终做到阳光用权。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会导致权力滥用甚至滋生腐败,监督是一种预防权力失控的外力纠正机制。作为领导干部,要查一查是不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看一看有没有花拳绣腿、花样翻新,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问题。要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的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习惯于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通过制定权力清单,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公开层次,虚心接受干部和群众监督,做到常怀严于律己之心、敬畏法纪之心,秉公用权,正确使用权力为人民办好事、解难事,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做成事。
谨记“权即责任”,始终做到勤政用权。权力和责任紧紧捆绑在一起,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作为。严以用权,最重要的是要把权力用在为发展尽责、为人民服务上来。作为领导干部,要查一查在应对挑战、抢抓机遇、推动转型发展上,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效果,看一看有没有方向不明、思路不清、创新不够、动力不足、办法不多的问题。依法用权与干事创业并不矛盾,党的干部就要勤政用权、勤勉干事,引导群众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鼓励群众干事创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党和人民需要的干部面对大是大非要敢于亮剑,面对矛盾困难要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要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要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要敢于坚决斗争。
面对近年社会经济下行压力,领导干部应该敢于面对困难,善于化解矛盾,重点解决好为民用权、干事创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执政为民铭刻于心,坚持严以用权为百姓,严以用权谋发展,严以用权守正道,持一身正气,保干净清廉,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