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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神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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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 严肃查处见成效
   来源:
   作者:杜浩
   发布时间:2015-09-07
近日,神木县监察局会同交通局、国土局、教育局等相关10个部门开展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针对损害群众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
一是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神木县自2011年实施了学前三年免费教育,顺利实现了十五年免费教育。学校、幼儿园除了收取寄宿生生活费的不足部分外,学校不再收取任何费用。课本费、作业本费、教辅资料等全部由政府免费提供,学校实行“零收费”,生活费的收取坚持“不得营利、长退短补、按月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据实结算,高中阶段严禁招收择校生,取消了择校费。今年年初,教育局与学校、幼儿园签订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防止教师乱办班补课、变相收费、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建立学校、幼儿园财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师生及社会的监督。教育局建立了学校、幼儿园财务内审制度,每年接受内审的学校、幼儿园不少于1/3。在今年的两次专项检查中,均未发现有教育乱收费现象。
二是治理公路“三乱”问题。今年,在督查过程中共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14次,清退3人。
三是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神木县于4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突出问题的重点领域、环节、品种,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600人次开展了“飓风行动”。此次行动中共办结各类案件61件,食品案件57件、药械保化品案件4件,共罚款13.43万元,共查处“三无”,过期、变质食品、药械保化品货值14.80万元。
四是治理涉农乱收费问题。今年,县农工部、监察局、农业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发改局、林业局、水务局和畜牧局等相关部门联合,结合“金桥”工程、农村能源工程、设施蔬菜工程、农民培训工程、农机安全监管、龙头企业和合作社认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村级财务审计及“三资”管理等检查工作,按季度深入开展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2次,对农村基层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进行专项清查3次。在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水利灌溉、农机服务等方面未发现乱收费现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落实惠农政策等领域,不存在专家摊牌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现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农民年人均筹资最高不超过40元,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的数量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每个标准工日折资为40元;农村土地征收征用上,国土局牵头严格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程序,合理界定用地范围,规范农用地使用,加强农村土地服务于监管。尤其在设施农用地的审批上,涉及农业、林业、畜牧等单位,均要求审核备案后,才同意实施。同时全力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五是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不正之风。在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中,建立了申请、审核、公示和退出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国家对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优惠政策落实到实处。对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的资格审核采取“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方式。公示无异议符合保障条件的申报家庭直接进入分配程序,分配采用申请人直接抓号的方式进行,先抓顺序号,再按顺序号抓取房号。县人大、政协、监察局、神木镇、公证处等部门全程参与保障房的分配工作。符合条件申请家庭数量大于房源时,没有抓到房号的家庭进入轮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