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切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神木县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组织对全县各镇办、各部门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主要督查守岗尽责情况、请假制度执行情况、带班值班情况,特别是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执行情况。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访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各督查组认真负责,严格进行督查,督查前,做好保密工作,要求突击检查,查出实际情况;督查中,严肃认真细致,对照督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有问题的单位及个人要做具体详实记录,将问题查实、记准、说明;督查结束后,各组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