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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纪委出台《神木县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
   来源:
   作者:李军利
   发布时间:2015-02-05
近日,为了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廉洁自律意识,加强拒腐防变能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神木县纪委出台了《神木县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
《制度》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学习的内容要紧紧围绕中省市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部署,结合正反典型事例;要坚持发挥领导班子中心学习组带头引导作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学习,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教育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同时还要组织好不定期的典型事例教育;学习方法采用集中讨论、理论讲座、中心学习组发言、学习报告会等多种方式,务求提高干部学习理论的学习,收到学习实效。
《制度》强调,集中学习时,必须遵守学习纪律,不能阅看与学习无关的报刊,不准接待客人和擅自离开会场;各单位党总支负责进行理论学习的考核和定期检查各支部学习组织情况、个人学习和笔记情况。
《制度》还专门就阅览各级纪检网站做了规定,特别规定县级领导和镇(办)、部门党政一把手必须坚持阅读《中国纪检监察报》,每天必须浏览中省市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做好阅读和浏览记录,并将此项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考评的主要内容。
《神木县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的出台,规范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的方式方法和时间周期,弥补了学习大纲的空白,掀起了全县领导干部学廉、熟廉、用廉的新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