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神木县从严落实中省市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对违反中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各项禁令,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和后果的领导干部;对涉及非法集资或违规参与经营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一经查实,一律先予免职,再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此外,对镇办、部门系统半年内发生两次严重违反中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各项禁令的领导干部;对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公共群体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对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敷衍塞责、推进不力,造成重大延误和较大损失的领导干部,一经查实,一律追究责任,构建根除“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和刚性约束。
据了解,神木县已查处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向职工滥发奖金、公车私用等5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涉及单位和个人73个(人),查处执行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行为3起,处理3人,并及时在全县范围通报调查处理情况,对党员干部起到了震慑作用。先后纠正违规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2户5人,清理清退吃空饷人员38人及企业兼职人员20人,5名干部职工主动上交“红包”11200元。
神木县还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会议会务,严格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对超标公务用车公开拍卖,全面清理办公用房和楼堂馆所,公款吃喝、铺张浪费、公车私用、层层陪同和超标准接待、高规格办会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