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神木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主责,积极主动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推进纪检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该院建立健全“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机制,拓展和深化内部监督领域,将单位内部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纳入监督体系。其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汇报制度及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不仅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纳入监督内,也要将日常生活中的道德作风行为严密监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倡导清正廉洁、务实忠诚的检察职业道德。
为避免制度流于形式,该院将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责任追究制的考核依据。纪检部门及检务督察室通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不同方式多方面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落实,在考核的基础上严格责任追究。敢于较真碰硬,对考核结果做到赏罚分明,对责任人追究到底,充分维护检察院制度建设的严肃性和长效性,从真正意义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