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纪委加强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
今年以来,神木县纪委坚持 落实监督主体职责,借助纪检系统“三转”改革春风,强化办案力量,立足监督执纪主业,全力查办案件,严肃查处了县煤炭局两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及时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干部打砸租户门面”事件予以立案调查,对违法乱纪现象形成了高压震慑态势,取得了良好的法纪效果。
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执纪监督的重要举措,明确提出查办案件是纪委的本职工作和中心任务。同时将查办案件作为首要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从各纪工委抽调了有公安、信访工作经历的骨干力量充实到办案一线,解决了办案人员短缺的问题,提高了案件初核、审理的效率。
强化责任追究。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岗位风险划分及防范措施,各镇(办)纪委每年必须要查办案件两件以上,对完不成案件任务的要在年终目标考核中扣分并对纪委书记进行约谈督促,切实以硬措施促使办案职责落到实处。同时完善内控机制,由案件检查室加强案件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出现“金钱案”、“关系案”和“人情案”。
提高办案质效。采取外出培训、内部交流、案件锻炼等多种方式提高办案队伍的业务素质及专业能力,注重“以老带新”的言传身教作用,促使新人能较快的熟悉办案流程和提升办案技巧。对重大、疑难案件由审理室提前介入配合,缩短办案时间,提高案件查办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