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县出台了《神木县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规定》,并成立了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各级机关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该规定是在原有请销假制度的基础上,结合神木近年来干部职工管理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制定的。该规定对干部职工出勤、请销假程序、借调、脱产学习等作出了明确要求,对请假一个月以上的,要求必须出具由县医院院长主持的五人以上专家组的会诊证明。这一规定的出台对提高全县各单位行政效能,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干部职工管理,增强全县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意识,转变干部作风,打造勤政务实的干部队伍将发挥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