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促治,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环节,是新形势下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的有力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增强以案促改促治实效,推动完善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有效办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中国石油纪检监察组)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全会工作部署,在强力推进查办案件的同时,聚焦重点领域典型案件暴露出的制度管理问题,充分发挥以案促改“抓手”“助手”“推手”作用,促进各责任主体知责、担责、履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有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发挥“抓手”作用——源头抓总、同查同治
以案促改促治,既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效的重要方法,又是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专责、业务部门扛起监管责任的重要桥梁。实践中,驻中国石油纪检监察组把以案促改促治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牛鼻子”工程来抓,不断加强工作统筹,持续深化完善制度机制,把以案促改促治理念要求深度融入监督办案之中,从源头做深做细促改促治基础工作,“抓手”作用越来越实。
提升监督理念、丰富质量内涵。制定加强和提升办案质量的相关意见,明确办案工作质量包括案件查办质量和以案促改质量两个方面,要求必须坚持个案查处与系统施治相结合,既要办成“铁案”,也要高质量提出促改促治建议,二者同等重要;强调办案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以案促改促治工作,主动把监督与治理对接融合,深入查找分析案发领域存在的制度短板、管理漏洞,既注重在案发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合规管理等方面找问题、分责任,又注重追根溯源在职能监管中找原因、问责任,从制度机制层面研究案发原因和规律,精准提出建议。
坚持系统思维、加强全周期管理。制定以案促改工作办法,将案件查办和促改促治同谋划、同推进,要求促改促治工作从立案阶段开始,与审查调查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启动,促改促治建议与审调工作同步完成,提交集团公司党组会议审议案件处理意见的同时,同步提出以案促改工作建议,形成全周期管理工作机制。党的二十大以来,驻中国石油纪检监察组针对股份公司原副总裁凌某、集团公司数信部原总经理古某某等10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挖腐败背后的制度机制及管理问题,提出以案促改促治建议,集团公司党组高度重视,要求案发单位按照建议深入开展促改促治工作。
强化工作指导、确保建议精准。为有效解决重办案轻促改、促改素材及“活”情况不够、对策建议不精准不及时等问题,把提升以案促改促治工作质量纳入“三化”建设年行动重点任务,细化出台“以案促改十步走”工作指引,明确办案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以案促改工作,细化完善立案、审调、审理等环节的工作事项、具体内容、标准要求,实现案件办结的同时“一案三书四报告”等以案促改材料同步完成,确保案情吃透、情况摸够、建议精准、跟进及时。为认真落实以案促改工作指引,专门召开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查找工作不足、共享经验成果。
发挥“助手”作用——协助推动、同题共答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实践中,驻中国石油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始终把以案促改促治作为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构建管党治党格局的重要方法、有力举措,深挖案件富矿资源,注重在三个环节发挥助手作用,推动集团公司完善制度、明晰责任、确立标准,不断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在案件查办环节,善于通过案件查办发现体制性短板、制度性漏洞、行业性领域性问题,协助集团公司党组找到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在研提以案促改促治建议环节,通过把脉会诊、对症下药,协助集团公司党组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在整改整治环节,通过持续跟进整改整治,督促案发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权治吏、依法合规管理、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等方面下真功、见实效。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明确促改责任要求。协助集团公司党组制定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办法,明确党组(党委)对以案促改负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党组(党委)工作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协助落实以案促改责任,纪检监察机构督促案发单位推进促改促治工作,构建起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工作格局。该办法印发3年来,集团公司党组和所属企业党委特别是案发单位党委更加重视以案促改促治工作,行动更加自觉、措施更加有力。
加强个案类案问题剖析,把脉会诊、对症下药。深入分析典型个案,督促案发单位在物资采购、合资合作、股权管理等20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完善制度500余项,着力清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注重加强类案分析,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连续两年向集团公司党组提出建议,推动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整治。集团公司党组在讨论案件党纪处分建议时,特别关注案件特点及成因、案发单位管党治党不力、合规管理薄弱等问题。党组书记多次在案件查办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分管领域风险防控,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总部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用好案例通报警示,在全系统营造严的氛围。针对违规吃喝、靠油吃油、靠工程吃工程等典型案件,协助集团党组不定期印发警示教育通报,在全系统形成震慑。在党纪学习教育期间,按照违纪类型精选50个案件,编印集团公司违纪行为典型案例,协助集团公司党纪学习教育专班对全系统干部进行教育警示。针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连续拍摄10集《利剑啸歌》系列警示教育片,在每年集团公司工作会、领导干部会议等重要会议上播放,并发放至所属企业对中层干部教育警示,把严的氛围传导到基层,一严到底、不留死角。
发挥“推手”作用——压实责任、同频共振
一体推进“三不腐”是系统工程,要充分发挥以案促改促治的推手作用,促使各责任主体增强工作主动性。从贯通“两个责任”角度看,如果在办案中精准发现问题、找准问题症结,就能很好推动党组(党委)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促治,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从倒逼落实监管责任看,通过深入剖析有关业务、行业领域存在的廉洁合规风险,可以推动业务管理部门既管业务又管合规、防风险,堵塞漏洞、完善治理、促进发展。从发挥综合效应看,以案促改工作能够推动各责任主体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把不敢腐的震慑、不能腐的约束、不想腐的感召结合起来,形成强大治理合力。实践中,驻中国石油纪检监察组注重发挥以案促改促治推手作用,运用多种方法、多种载体,督促各责任主体认领问题、行动起来,真正做到“查案—剖析—整改—建制”全链条贯通。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平台作用,压实监管责任。针对凌某、古某某等多起典型案件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召开小组会议通报情况,督促推动综合管理部加强租赁办公用房管理,数信部规范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科技管理部加强科研外协管理,工程物装部加强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等。通过反腐败协调小组平台,统筹成员单位制定年度监督计划,累计形成123项重点监督事项并定期督办落实,推动监督体系有效运转。
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压实整改责任。今年以来,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尹某、韩某某等4起案件,向两家所属企业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围绕工程项目决策审批、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开展整治。针对某工程建设、油品销售企业李某某等人违规吃喝问题,结合专项治理要求,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深挖施工外协费、业务接待费中的违规吃喝行为,坚决刹住歪风邪气。案发单位党委收到建议书后,主动到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接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扎实开展促改促治。
加强效果评价、监督考核。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论述,创新评价模式,要求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必须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权治吏、依法合规管理、构建廉洁文化”等方面,下真功见实效。研究建立“四同步”“四见效”以案促改效果评价体系,设置评价维度、确定评价标准,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回头看”,确保以案促改促治工作真改实改、整改到位。
驻中国石油纪检监察组经过多年探索总结、先行先试,在发挥以案促改促治“抓手”“助手”“推手”作用方面,形成了工作体系、固化了制度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发现问题不够精准、调查研究不够深入、跟踪问效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驻中国石油纪检监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努力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各类监督责任、监管职责齐抓共管,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企业生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