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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改革任务在基层落地落实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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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0-24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内容,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在紧盯“关键少数”、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基层监督、引导群众参与等方面持续发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以改革创新动能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有力有效服务保障改革纵深推进。

  紧盯“关键少数”加强综合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深入开展政治巡察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工作,增强党委(党组)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综合监督实效,以管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要督促“关键少数”带头推进市县两级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充分发挥党委统筹领导作用,通过召开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及时会商总结研究分析相关情况,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与政治巡察、述责述廉、“一把手”谈话等工作贯通起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要综合运用巡察、督查、审计、考核、检查等各类监督信息和各单位日常监管信息,定期对下级党组织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精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政治画像。要加强监督成果运用,及时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情况向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报告,作为强化监督、选人用人、深化治理等方面工作的重要参考,对政治生态存在问题的党组织开展驻点研判,一体开展政治监督和政治巡察,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统筹部署整改整治,推动政治生态净化优化。

  聚焦重点领域加强专项监督。专项监督(包括集中整治、专项治理)是护航重点领域改革的有效抓手和重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专项监督过程中,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为重点,以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完善治理为路径,聚焦风险隐患大、问题矛盾多的行业领域,坚持系统施治、突出治理导向,做到专责监督与行业监管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促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要强化办案引领,加强问题线索精准分析处置,充分运用提级办理、直查快办、挂牌督办等方式,注重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深挖彻查,提升办案质效。要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监督,强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系统开展整改整治,全面深入排查问题,扎实开展纪律教育,督促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深化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源头问题。

  持续强基固本加强基层监督。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改革,着力健全基层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推动加大基层监督办案力度,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整合基层办案力量“攥指成拳”,完善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力量配备,落实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集中办公等要求,完善垂管单位纪检干部跟班学习、交流挂职等机制,推动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倾斜。要强化上下协同联动,加强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建立以强化监督检查、线索处置、案件查办为主要内容的“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健全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异地办理、提级办理工作机制,推行乡案县审等有效做法。要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提升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基层纪检委员履职清单,完善问责追责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

  坚持人民立场加强群众监督。全面深化改革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改革设计中来。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特别是围绕加强基层治理,建立健全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要让群众“真知晓”,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居)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细化公开事项、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用好互联网平台,着力解决公开责任不到位、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要让群众“真参与”,明确小微权力清单事项,健全完善群众有效参与惠民补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等重要事项决策的监督机制,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并对有关事项实施进行全程监督。要让群众“真满意”,围绕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综合运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平台信息化手段,完善社情民意征集接收、登记办理、督促落实、反馈转化工作闭环,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对办理结果加强监督检查、跟踪回访,让群众从“我问你答、我点你办”等体验中不断提升参与监督的信任感、满意度。(湖北省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吴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