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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 | 发现问题必须刨根问底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02

 炎炎烈日下,一个步履蹒跚的身影,走在四川省江安县的乡间小路上。他不时停下脚步,向村民了解相关问题线索和干部作风情况。这个人,便是刚刚担任该县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的蔡启能。

  早在2018年,蔡启能就被确诊为股骨头坏死,走路很不方便。但多年来,他一直坚持走村入户,收集问题线索,到案发单位推动以案促改,到干部家中开展暖心回访……他历经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纪检监察室,县纪委常委等多个岗位,不仅参与查处了多起在当地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而且逐步养成用全局视角、系统思维、“全周期管理”理念,对发现的问题跟踪到底、解决到位的能力。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蔡启能被评为四川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2020年,时任江安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的蔡启能收到阳春镇金冲村某村民反映基层干部不作为的信访件。该村民在办理农村户口分户手续时,镇派出所和国土所互相“踢皮球”,派出所要求其先找国土所进行宅基地分割;国土所则告知他,分割宅基地的前提是要有两个户口,致使该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发现问题必须刨根问底!是干部推诿不作为,还是对政策理解有偏差?”蔡启能经过深入调查核实并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后,找到了问题症结。原来,该村民在其父亲过世后,未与其大哥分户析产,依旧共同居住在已故父亲遗留的房屋中。此类农村户口办理同址分户,需将原宅基地上房屋产权予以分割,或持分户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分割证明,并有相对固定的、可以独立关门上锁的居住空间,经所在村组、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公安部门审核后办理分户。

  “分割房屋产权前提要有两个户口,而当事人还未分户,便只能通过第二条途径进行分户。”找到解决方案后,蔡启能当即组织当事人和相关镇村干部进行座谈,见证了当事人签订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的分割协议,交镇村干部审核签字后,由当地派出所为当事人办理分户手续。针对该事件暴露出的基层干部对政策学习理解不到位、与群众解释沟通不够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与此同时,蔡启能跟进监督推动相关单位立行立改,深入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针对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部门之间权责不清、衔接不畅等问题,他多次组织协调会商,并将相关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推动相关单位进一步厘清管理权限和责任清单,明确了类似事宜的处置流程,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对经手的工作,无论大事小事,蔡启能都会全身心投入、严谨细致做好每一个环节。大到案件是否精准规范处置、群众的诉求是否得到回应,小到材料中的一个标点符号、一个错别字,蔡启能都坚持全程跟进、严格把关,全力把每一个案件查清查透、办好办实,把每一个问题都解决到位。这让他赢得干部群众广泛好评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业务能力,为解决好各类疑难复杂问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20年7月,蔡启能牵头查办当地公安局副局长李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李某某长期从事侦查工作,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抵触情绪和侥幸心理非常明显,案件一度进展困难。

  为了找到案件突破口,蔡启能和专案组的同志们全面分析李某某的思想、性格、经历,逐步理顺了办案思路。一方面,从李某某的同事、亲友入手,深入了解李某某的心路历程,摸清其思想状态。在谈话过程中,用李某某初入警队时在下班途中勇擒犯罪分子的事迹唤醒初心。另一方面,向专家请教公安机关反侦查技巧和应对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取证。最终,在强大的心理攻势和完善的证据链前,李某某卸下了心理防备,承认了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

  蔡启能常说:“案件不能一查了之、一办了之,更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真正达到惩治极少数、挽救和帮助大多数的目的。”

  在查办江安县某单位收受房屋拆除“回扣款”一案时,蔡启能主动提出到案发单位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向相关干部职工剖析案情、讲解法律法规。警示教育会后不到24小时,4名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了问题。随后,蔡启能连续到5家案发单位召开宣布处分决定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切实以“身边案”警醒“身边人”。

  在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的过程中,蔡启能发现部分受处分干部背着沉重的思想包袱,工作积极性大打折扣。秉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蔡启能深入开展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提出要根据受处分干部个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关怀回访方案,通过谈心谈话、适时调整工作岗位、廉洁家访、“送学上门”等方式,耐心向受处分干部讲解纪法知识、开展心理疏导。在具体实施中,蔡启能参与制发《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手册》,指导相关纪检监察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督促案发单位党委(党组)以及党支部分层分级加强关爱教育,教育引导受处分干部正视错误、转变思想、解开心结,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干部从“有错”向“有为”的转变。

  在一次次回访中,蔡启能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帮扶教育经验,推动江安县探索实施受处分干部“修复”工程。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多家单位共同协作,通过综合考量受处分干部错误性质、认错态度、工作实绩、干部群众评价等多方因素,制定“一人一策”的“修复”工程方案,形成评估报告,帮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截至目前,全县已有400余名受处分干部被纳入“修复”工程,30余名干部在“修复”后得到组织和群众的认可,被提拔或交流到重要岗位。(李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