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各级党组织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关键所在,地位特殊、作用重要、责任重大,必须管好、监督好。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着力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举措,努力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建立一个工作推进体系。建立市纪委监委牵头推动,有关部门牵头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落实的工作推进体系。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高效。以《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为遵循,探索清单式推进路径,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措施〉责任分工方案》为统领,将监督任务分解到各牵头单位和各级党委(党组),调动各方力量加强监督。明确市委书记、市长、市纪委书记,以及市委市政府其他班子成员4个层面重点任务清单,对照领导干部具体监督职责,结合有关规定,形成工作部署、谈话约谈、督促推动、听取汇报、加强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参加组织生活等14个方面68项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把领导干部承担的监督任务具体化、项目化,便于照单履责、示范带动。督促推动11家牵头单位、各级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工作措施清单、重点任务清单,层层压实监督责任链条。
健全两类重点任务清单。为防止出现监督工作重点不聚焦问题,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坚持监督任务统筹部署,重点工作一体推进,建立健全年度政治监督要点提示清单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并动态更新及时调整。进一步明确政治监督、尤其是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重点、监督内容,使监督工作更规范、更清晰、更聚焦;对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系统解析违规吃喝、违规接待的主要类型、相关表现、违纪条款、典型案例等,为党员干部提供“标尺”、明示“红线”,也为日常监督提供参考。
多维度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注重从点上切入、面上推进,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能。围绕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推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规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执法)和物资(服务)采购工作。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持续纠治“四风”、开展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整治等年度重点任务对县(市、区)委书记进行提示,强化任务、明确要求,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围绕做实对同级领导班子的监督,探索建立履责提示制度。定期梳理巡视巡察反馈、上级部门通报、大数据筛查以及本级职能部门日常工作发现的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等情况,综合形成具体问题清单,以工作提示方式定期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相关成员进行通报,督促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围绕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探索实践“两谈一述”推进机制。制定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委书记谈话方案,实现纪委书记一届任期内对下级党委班子集体谈话全覆盖,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所在单位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较差的下级党委“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规范组织下一级党委书记在上一级党委常委会会议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着力实现对“一把手”监督的可量化、可检查、可评估。(张华 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