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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来源:
   作者: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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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1年
特急
中共神木县委办公室文件
神纪发〔2013〕3号
                                                
中共神木县纪委
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镇(办)纪委、各纪工委:
为加强和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了解掌握各镇(办)、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促进信息交流和经验共享,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拟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1、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
3、提高制度执行力及制度创新方面;
4、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
5、党务公开工作;
6、“吃空饷”、“小金库”、公务用车等专项治理工作;
7、党风廉政建设其他方面的内容。
(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措施及成效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意见》方面;
2、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方面;
3、开展干部作风监督检查专项活动;
二、信息报送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办)纪委、各纪工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纪委书记要亲自抓,明确一名同志为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和上报工作。请于4月15日前将信息员的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报县纪委党风室。(联系人:杜浩)
(二)保证质量。各镇(办)纪委、各纪工委要按照信息报送内容(一)、(二)要求,每月至少各上报1篇信息。信息要数据准确,内容详实,标题精准,文字简明,语言平实,能够反映本镇(办)、本单位开展工作的真实动态及突出成效。重大活动、典型案件要及时、专门报送。报送的信息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发。
(三)按时报送。各镇(办)纪委、各纪工委在每月20日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县纪委党风室。(E-mail:smjwdfs@126.com)
三、报送工作考核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报送情况的考核采取通报制度,每半年公布各镇(办)纪委、各纪工委报送的信息数量及采用情况,并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附件:信息员登记表
中共神木县纪委
   2013年4月3日  
附件:
信息员登记表
姓 名
单 位
办公电话
手 机
抄送:本委各常委,各室
中共神木县纪委                         2013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