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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纪委公开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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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2-26

  1、神木镇高家塔村党支部书记候起世等人违规送礼等问题。2013年7月,高家塔村利用村集体资金15000元购买羊十只,违规赠给修建村委会办公场所赞助方。2015年11月,高家塔村候川小组违规报销小组干部电话补贴共计2000元。候起世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时任侯川小组组长候在平、会计候治堂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神木镇刘火庙村村主任任二留违规送礼问题。2015年7月,刘火庙村在农网改造过程中,任二留利用村集体资金违规送礼1240元。任二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大柳塔镇束鸡河村村主任、十组原组长刘于峰违规接待问题。刘于峰在担任十组组长期间,利用小组集体资金违规接待12次,共计消费23318元。刘于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4、大柳塔镇贾家畔村村主任苏四旺等人违规接待问题。在2015年至2018年间,大柳塔镇贾家畔村以“杂支”和“办公设备费”等项目违规支出招待费9238元。苏四旺与会计赵世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5、神木第八中学违规支出差旅费、超标准接待问题。在2014年至2017年间,第八中学违规支出差旅费、会务费共计4461.9元,违规支出招待费共计1.7193万元。时任校长王文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马镇镇盘塘村村委会违规送礼问题。2014年,盘塘村村委会利用村集体资金20516元购买花生、香瓜等农产品,违规赠送给来访单位及客商。该村党支部书记王维汉、村委会主任王油赖分别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村会计王志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