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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麻家塔办事处2起履行“河长”职责不力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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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8-31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2起履行河长职责不力问题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麻家塔办事处李家梁村党支部书记张子彪履行“河长”职责不力问题。2018年6月8日,神木市人民政府印发文件,要求各镇办于6月20日前清理河道污染源。麻家塔办事处按文件要求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要求各村全面加强环境污染整治。李家梁村党支部书记兼村级河长张子彪未组织实施清理整治工作,包村干部郭生如也未协调督促。张子彪作为治理该村河道环境卫生的第一责任人,不正确履行河长职责,工作严重失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包村干部郭生如不正确履行包抓监督工作职责,工作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麻家塔办事处赵仓峁村党支部书记郝向如履行“河长”职责不力问题。2018年6月8日,神木市人民政府印发文件,要求各镇办于6月20日前清理河道污染源。麻家塔办事处按文件要求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要求各村全面加强环境污染整治。赵仓峁村党支部书记兼村级河长郝向如未按要求组织清理考考乌素沟河在流经该村河道处堆放的垃圾、杂物和粪便。郝向如作为治理该村河道环境卫生的第一责任人,不正确履行河长职责,工作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包村干部姜鑫予以诫勉谈话。 

  上述2起问题的发生,麻家塔办事处党委、政府负有领导责任。经研究,市纪委监委对办事处党委书记吕小平,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乔海军,副主任强六生三人予以约谈;对包站领导马波予以谈话提醒。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市纪委监委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细查,坚持 “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并适时选择一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