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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生态环境治理履职不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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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8-31

  近期,市纪委监委按照市委安排部署,对全市各镇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2起生态环境治理履职不力问题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店塔镇政府主任科员蒋龙强、辛伙盘村党支部书记郝银子环境污染治理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6月8日,神木市人民政府印发文件,要求各镇办于6月20日前清理河道污染源。店塔镇政府按文件要求各村全面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辛伙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级河长郝银子未按要求清理整治黄娘城河流经该村1号桥下堆放的生活垃圾和杂物。郝银子作为治理河道环境卫生第一责任人,工作失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包站领导蒋龙强在包抓辛伙盘村时不正确履行督促检查工作职责,造成污染源未按期清理,工作失职,受到警告处分。包村干部张东受到谈话提醒。

  2、店塔镇店塔社区主任王军、杨伙盘村包村干部刘继刚、杨伙盘村党支部书记王怀生环境污染治理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6月8日,神木市人民政府印发文件,要求各镇办于6月20日前清理河道污染源。店塔镇政府按文件要求各村全面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杨伙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级河长王怀生未按要求清理整治位于黄娘城河流经该村河道两边中国石化加油站旁水沟、榆家梁煤矿外堆放的垃圾、杂物和粪便。王怀生作为治理河道环境卫生第一责任人,工作失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继刚不认真贯彻市政府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工作作风懈怠,懒作为,慢作为,违反了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军在包抓杨伙盘村时不正确履行督促检查工作职责,污染源未按期清理,工作失职,受到警告处分。 

  上述2起问题的发生,店塔镇党委、政府负有领导责任。经研究,市纪委监委对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成刚予以谈话提醒。 

  市纪委监委将持续紧盯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落实生态环保“一岗双责”情况,不断加大跟踪督查问责力度,对上级环保督察组交办转办的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列出问题线索清单,逐件督办、逐件销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