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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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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6-29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日前,我市通报了近期查处的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1、原房管所所长刘飞不正确履职问题。2010年2月,时任房管所所长刘飞在手续不完善的情况下,审批同意转移登记他人房屋,侵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了民事纠纷。2018年1月,刘飞受到警告处分。 

  2、太和寨办事处华电村解寨小组组长解国勤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解国勤两次挪用村组集体占地补偿款共计18万元,挪用时间超过三个月。2018年1月,解国勤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店塔镇红旗村秦家燕湾小组组长秦小替挪用他人补偿款问题。2014年2月,秦小替擅自扣留了村民武某鹏应分得的2013年煤矿塌陷补偿款5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1月,秦小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贺家川镇太和寨办事处民政办主任王军不正确履职问题。2017年4月,王军将不符合相关认定标准的太和寨办事处丰劳山村村民王某明申报为五保户,致使王某明双重享受低保补助款2385元。2018年1月,王军受到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5、锦界镇乔巴泥沟村村委会主任呼世发等人挪用扶贫款物问题。2016年10月,乔巴泥沟村将社会捐助的1500吨扶贫水泥变卖现金20.4万元并由他人私存,其中列支了庙会费8826元、村民丧事礼金2000元、村委会床上用品6440元。2018年2月,村主任呼世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6、神木镇解家堡办事处原碱堂沟村党支部书记姜小怀挪用公款、私分低保款问题。姜小怀私存村集体惠农资金并挪用其中20000元用于其个人生意周转。另2013至2016年间,碱堂沟村累计私分该村18户低保户低保款111880元。2018年3月,姜小怀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7、马镇镇马家山村党支部书记马补在等人截留低保款等问题。2009年至2014年,马家洼小组将该组低保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统一收取后重新分配给村民。2018年4月,村支书马补在、会计马文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沙峁镇石板上村党支部书记李永亮挪用村集体退耕还林款问题。1998年3月至2018年3月,李永亮在担任沙峁镇石板上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擅自将该村30亩共计34200元的退耕还林补偿款存入其妻子折某账户用于日常开支。2018年5月,李永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如数退还。